“全省6.3萬家生產經營建設單位,自查自糾隱患和問題15.8萬條;但在隨后的執法檢查、集中整治階段,全省仍然查處隱患和問題51.8萬條,是企業自查自糾隱患數的3倍多。”今天召開的全省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上,省安委會通報的全省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顯示,一些企事業單位尤其是中小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自查自糾走過場,整改問題不認真、不徹底,沒有建立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
根據省安委會通報,2012年,我省在14個重點行業(領域)開展了歷時8個多月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依然存在多方面問題。除了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自查自糾走過場,會議還對“打非治違”存在的其他問題進行了通報———
“打非治違”整體工作開展不平衡,總體上存在上頭熱、下面涼,力度層層遞減的問題。各級政府對“打非治違”的重視程度普遍比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高,有執法權的部門比沒有執法權的部門工作力度大,高危行業領域比一般行業領域工作開展得更深入,各設區市政府比縣、鄉政府的工作更有力,工業縣好于農業縣,礦山縣好于平原縣,工作開展不平衡。
基層“打非治違”執法難、干擾大。有的基層政府干部對“打非治違”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不是督促整改,而是無原則地講情,千方百計為企業開脫,人情網、關系網干擾執法行動,導致基層執法處罰不到位、不能及時督促隱患整改銷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