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記者從全省民政工作暨反腐倡廉建設視頻會上獲悉,2013年,我省將把民生利益作為第一追求、把資金安全作為第一責任,尤其在專項資金分配和大額資金支出上,嚴格落實“誰分配、誰監管,誰使用、誰負責”,對年度只撥不查或查而不實造成資金出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013年,省民政廳《專項資金監管辦法》,我省確保每一分錢用得合法、花得合規、分得公平、經得起檢查。充分發揮省民政廳專項資金審計檢查“人才庫”的作用,定期分類開展集中督查。重點開展對中央和省明確的民生工程建設項目開展執法監察。省民政廳機關和直屬單位要嚴格按照《工程監管規定》,未經省民政廳“項目辦”審批把關的項目一律不得施工,未經省民政廳三個“備選庫”抽選的單位一律不得使用或付款,未經紀檢監察和計財審計人員現場監督的開標一律作廢。市縣民政單位也要組織專門力量對本級民生工程項目開展專項督查,省民政廳“項目辦”將聯合業務主管部門重點對中央和省撥專項款以及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開展重點抽檢,確保??顚S?、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