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媽媽”要求公開“被勞教”依據
今日唐慧將赴湖南省政法委檢舉2名警察奸淫幼女,并要求聽調查結果
昨天(13日),“上訪媽媽”唐慧來到長沙,準備今天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訪。此次上訪,唐慧將向湖南省政法委檢舉兩名民警。她稱,兩名民警曾奸淫她的女兒,并會要求政法委為她的勞教平反,公開對她進行勞教的依據。同時,她要求見調查組成員,詢問女兒案件的調查情況。
將檢舉警察奸淫幼女
昨天,唐慧將平時用的手機放在家中,啟用了一個新號碼。她說,擔心手機被監控,她會被人送回。
此次到湖南省政法委上訪,她將提出三個要求。
唐慧將向政法委檢舉永州市兩名民警。她說,兩名民警都參與了奸淫她的女兒樂樂(化名),其中一名為永州市交警支隊民警雷某,一名為永州市零陵區分局民警劉某。唐慧說,她曾經多次上訪,要求對這兩名民警進行調查,但一直沒有得到答復。
2007年3月14日,她曾向永州市公安局舉報兩個民警。3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辦案民警叫她帶女兒前往辨認民警照片,樂樂從279張電腦照片中指認出雷某。當時照片里沒有劉某,但女兒樂樂知道他的名字。
唐慧表示,她之前對這兩個民警的舉報沒有得到答復。她也曾想走法律途徑,但因為公安不作為,她也沒有辦法。
希望勞教能公開平反
唐慧提出的第二個要求是,希望政法委能為她2012年8月的勞教公開平反。1月12日,她收到湖南省勞教委對她不予國家賠償的決定書,她說這是非常不公正的。她希望政法委能夠公開勞教她的依據。“不是說他們有證人證言,監控錄像嗎?”唐慧要求公布這些證據,“我希望能夠透明公正”。
唐慧的第三個要求,希望能夠見到調查組成員。在她被決定勞教后,湖南省政法委承諾組織調查組徹查其女兒被逼賣淫案。唐慧一直沒有見到調查組,她希望見到他們,聽一聽他們的調查結果。
- 背景
唐慧申請國家賠償被駁
2006年10月,永州發生“11歲幼女被逼賣淫”事件,唐慧的女兒樂樂(化名)在3個月內被逼賣淫100余次。唐慧認為,在該案立案和審理期間,當地有公安民警存在瀆職行為,她強烈要求法院對主要犯罪嫌疑人判處死刑,對瀆職民警嚴肅處理,并要求相應賠償。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判處兩名被告死刑、四名被告無期徒刑、一名被告有期徒刑15年。
同年8月2日,永州市勞教委認為:唐慧擾亂社會秩序多次,被行政處罰后仍不悔改,繼續無理取鬧,鬧訪、纏訪,嚴重擾亂了單位秩序和社會秩序,據此,決定對其勞動教養1年零6個月。
8天后,在輿論的強烈關注下,湖南省勞教委決定撤銷該勞教決定。重獲自由的唐慧向永州市勞教委提出了針對勞教案的國家賠償申請,但于日前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