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
闖紅燈折射國人捷徑心態
潛規則滋生損害公共秩序
曾幾何時,闖紅燈有了更為文雅的說法,叫“中國式過馬路”,還一躍成為網絡熱詞。破壞規則的行為冠以“中國”二字,難免叫國人心里不是滋味。但事實恰是如此無情——
據媒體報道,在河北石家莊市的一個十字路口,“1小時600人闖紅燈”,信號燈基本形同虛設;本報14日刊登的社會公德調查結果顯示,超過半數(51.98%)的被調查者“有時”甚至“經常”闖紅燈。
或許國人已經習慣了“中國式過馬路”,但是對于外國人而言,如此高的自由度還是讓他們“眼界大開”。
“剛來中國時,看到頻繁的闖紅燈行為,覺得有點不可思議。”回想初來乍到時的觀感,曾在中國留學的日本人松本浩治還是一臉驚詫,“在日本也有闖紅燈的現象,但沒有像中國這么‘壯觀’。”如今已在中國工作的他,也習慣了“中國式過馬路”,“別人過你不過,還挺傻的。”
這樣的文化傳播并不值得驕傲,而其中所折射出的國人缺乏規則意識、愛走捷徑的心態,更加值得擔憂。
車輛在馬路上隨意加塞、并線、超車,就希望自己“超車一頭”;經營企業不想著怎么研發產品、提升技術,卻一味“拿來主義”,抄襲創意、克隆成果,各類“中國特色”的山寨產品讓人哭笑不得;考試升學不依靠日積月累、勤學苦讀,凈琢磨投機取巧,花錢買答案、辦假證、偽造成績單,以至于一些國外大學將中國留學生列入“黑名單”……
如果說超車加塞、山寨成風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捷徑,那么暗度陳倉的潛規則則讓捷徑心態從地面鉆入“地下”,藏形匿跡卻貽害無窮。演員想得到一個角色不容易,除了樣貌、演技之外,或許還要滿足業務之外的要求;企業投標不靠實力靠關系,通過“公關”政府迂回作戰,把公平競爭拆解為酒桌上的觥籌交錯;官員執政務虛不務實,謀求升遷卻寄希望于走后門、抄捷徑,跑官要官,罔顧正常的選拔任用制度;而食品領域的潛規則,不管是三聚氰胺還是速生雞,都在“民以食為天”的訓條下“逆天”而為……
有觀點認為,走捷徑或許提升了個人效率,但讓整個社會的齒輪處處卡殼、磕磕絆絆;無視規則的風氣,卻讓各種潛規則落地生長,讓公共秩序成為擺設,更讓身處其中的個體茫然無措、利益受損。
析
追求更低成本是人的本性
規則認同度低成捷徑溫床
國人為何愛走捷徑?西南政法大學教授陳步雷認為,走捷徑是人的本性使然,本小利大,何樂不為?“人人都有‘趨利避害’的本能,總是追求更簡單、便捷的處事方式,以降低生活與生產的成本。”
本性無可厚非,但一旦張揚過度,將會引致嚴重的后果。“捷徑心態與當下的社會環境息息相關。”復旦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教授趙德余認為,市場經濟下的人們越來越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這種觀念成為捷徑心態的“幕后推手”。
而從眾心理的存在,也為其提供了思想的溫床。“在從眾心理的作用下,人們很容易相互模仿。此時,規章制度的不健全、法不責眾的傳統思想又為捷徑心態提供了保護傘,使人們繞開規則的逐利行為受懲罰的風險降低。”趙德余說。
捷徑心態的中國標簽,還可以從歷史傳統中去找答案。武漢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周運清認為,長期以來中國人遵循更多的是軟性的倫理,而非剛性的規則。再加之中國長期以來都是農耕社會,農民往往自給自足、“散狀”居住,沒有經過大工業社會的嚴格訓練,缺少紀律性和規范認同。“這種性格特點在當今的中國人身上仍有體現。”
社會轉型所遺留下來的空白地帶以及新生領域,也為走捷徑提供了便利。“現代社會的許多領域在中國發展的時間并不長,雖然有規章,但是真正建立規則、令民眾認同卻耗時耗力,屬于轉型時期的陣痛表現。”有專家如是說。這一看法,得到了周運清的認同,愛走捷徑是具有全球普遍性的行為心理,并非中國所獨有,只不過我們所處的特殊發展階段凸顯了這一問題。
不管是本性之因,還是傳統之由,或者是“時代病”,在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教授郭于華看來,都不足以完全解釋走捷徑的生成機理,“這種心態的根本原因,還是在于某些領域權大于法。”如果規則的制定者都不照章行事,自然就會“上行下效”,民眾規則意識的欠缺只是連鎖反應。
解
引導民眾明晰價值觀
拓寬渠道強化監督力
“走捷徑、用潛規則行事,必然導致社會溝通效率低下。”郭于華認為,捷徑心態的蔓延,堵塞了滿足需求的正常渠道。人們的是非觀開始顛倒,為達目的甚至可以不擇手段,規則因此失靈,容易讓社會秩序陷入混亂。
除了對個人和社會產生不利影響,陳步雷更擔憂民族的創造力因“山寨”等走捷徑的行為受到抑制,“看似個人得到了方便,影響的卻是全社會的效率與長遠發展。”
把民眾從非正常捷徑拉回到正常的規則體系內,已迫在眉睫,該從何入手?
個人價值觀的重建將是整個求解之旅的第一步。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何兆武認為,加強對公民的道德教育與規則意識培養很有必要。
“有人認為這種做法成本高、見效慢,事實上,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應該有足夠的耐心去建立相應的教育機制乃至體制,從一點一滴的實事做起。”周運清說,“對于問題的最終解決,我們需要給予足夠的時間和信心。”
在進行觀念引導的軟手段之余,必須加強制度化建設、法律約束等硬改造。“走捷徑的一個重要原因是違規成本低甚至沒有成本,如果將成本增加到超過回報的高度,就能有效遏制這個趨勢。”有專家坦言,新加坡的城市文明高度在一定意義上是“管出來”的,政府通過重罰違規行為,有效擠壓了走捷徑、潛規則的生長空間。
有專家認為,光是制定法律、規則還不夠,還要考慮到法律法規的可執行性與可操作性,更要強調法律法規的嚴格執行。比較而言,后者可能更為重要。
權力的過度集中便會導致“尋租”行為,同時開辟出無數有形或者無形的捷徑。在中國的社會構架中,公權力部門因為手握政策制定和資源配置的大權,成為許多捷徑的“樞紐”。有專家建議,現階段應當繼續推進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府,讓公職人員的一言一行都處于公眾和媒體的視線之內,如此,就能斬斷捷徑網絡之中的“交通要道”。
但一個現實的難題是,捷徑隨處可在,有的可見,有的卻很隱蔽。為了對這些行為形成“鷹眼”監督,趙德余建議加強網絡信息的渠道建設,降低監控成本和對不合法行為的舉報成本,通過信息的逐步公開與對稱,加強整個社會的監督力量。
“讓整個社會都參與監督,監督者在監督過程中可以形成自律意識,被監督者敬畏監督者手中的監督權,也不敢任意行事。”趙德余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