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多名官員抱團買下一地皮,原縣外貿局長借資開發房產,最終資金鏈斷裂○直到寫檢討才承認民間借貸700多萬,涉及一百多名債主,有債主稱因官員是該地買主才借錢
2005年,邵陽隆回縣張家垅開發區內一片地被賣出,買主包括該縣多名官員。買主之一的蔣永平在后續開發中出現資金問題,開始尋求民間借貸,金額達700多萬元,其中不少債權人是下崗工人、農民工。在資金鏈完全斷裂后,蔣被該縣查處,但一直隱瞞借貸事實,直到2009年的檢討書中才承認。換了開發公司后,如今那片地恢復建樓,有債權人希望能從中獲得賠償。
不過,這種希望或許難以實現,因為該縣曾召開辦公會議,強調這部分借貸屬蔣永平的個人借款。值得注意的是,出席這個會議的官員中,有人參與了當年買地。
官員抱團買地皮
1月15日,記者來到邵陽市隆回縣,看到了魏巧云的投訴材料。材料顯示,2005年,田北湖(時任隆回縣交通局副局長)、康平凡(時任隆回縣政法委副書記)、黃曉建(時任隆回縣設計院院長)、周玉灼(時任隆回縣檢察院副檢察長)、蔣永平(原隆回縣外貿局局長,當時已下海)、蔣魯平(蔣永平胞弟)、夏珂(時任隆回縣副縣長夏亦中女兒)、田雍民(田北湖胞弟),8人買下隆回縣桃洪鎮張家垅開發區一塊地,當時以386萬元競買成功。魏巧云說,田北湖同2005年分管城建的夏亦中副縣長有親戚關系,而自己要追的90多萬就被蔣永平用在了這片地的開發中。
這些官員確實買下了地嗎?1月15日,記者向隆回縣主管城建的劉副縣長核實,劉副縣長說,“自己剛剛當副縣長,現在北京出差,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政府辦副主任李紅星了解。”
李紅星接待了記者,他說,確實是上述人,通過公開招投標的方式競買了一塊地。至于材料中提到的親戚關系,李紅星說,當時買賣土地,只看誰價錢出得高就賣給誰,對身份沒有限制,“應該沒有暗箱操作”,夏珂是后來才參加進來買地的。
下海局長借錢開發房產
買下了地皮后,蔣永平組建公司進行了開發,建設帶電梯的商住樓“東方明珠”大廈。但蔣永平的資金不夠,便開始四處借錢。“當時,我們看到這塊地地理位置好,更重要的是,有官員參與。所以,蔣永平向我借錢時,我就借了。”魏巧云說。魏巧云是國有企業下崗職工,買斷工齡后有五六萬元錢,2005年開始,魏巧云陸續借錢給蔣永平。“一共有90多萬元,這些錢,大多是我向親戚朋友借的。”魏巧云向記者展示了十幾張由蔣永平簽字的借條,金額從幾萬元到20多萬不等。
2008年開始,由于資金問題,蔣永平沒及時向“東方明珠”大廈工程方付款,債務危機浮出水面。魏巧云說,她在那時感受到了壓力,為了追討借款,她甚至爬上高樓,采取極端方式追債。借款無法要回,丈夫離開了她,她的住房也被債主沒收了。魏巧云只好帶著26歲的殘疾兒子范悅租房住,因為疾病,兒子看起來只有6歲兒童大小。
50歲的魏巧云,晚上睡不著覺,她說自己精神恍惚,眼睛直直盯著天花板,始終想著如何才能要回那90多萬元。“想到了死,可我兒子怎么辦呀?”魏巧云有些悲觀。
跟魏巧云一樣借給蔣永平錢的,還有三十來戶人家。陳細娥老人是位攤販,每天凌晨4點鐘起床,晚上10點才收攤,起早貪黑,可老人將自己所有積蓄都借給了蔣永平。
“這不是小數目,我們要求的是從這塊地的項目開發中獲得賠償。”魏巧云說。目前,蔣永平的“東方明珠”項目,已被新的開發商接手。
個人借款與項目開發沒必然聯系?
對于官員參與炒地皮一事,1月16日,隆回縣紀委常委、縣監察局副局長曾篤松接受了記者采訪。他說,中央有規定,黨員干部不能經商或辦企業,但在2005年左右的時候,縣城大搞開發,對于土地買賣,只要是公開招投標的,對于誰來買,沒有做身份限制,也沒有明確規定官員不能買地。2011年,隆回縣下發文件,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非法買賣土地的,給予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行政開除處分。
“蔣永平出現資金問題后,縣里公安等部門對蔣進行了查處,發現了蔣永平的公司項目中,有三十來戶預付了購房款,大概150多萬,這些錢,已由這塊地的新開發商還了。可蔣永平的民間私人借款,當時不知道,蔣永平也沒說,償還150多萬時,又有30多戶找到政府,說蔣永平也欠了他們的錢,近700萬。”李紅星說,對于這筆錢,由于是蔣永平的私人借款,所以在處理蔣永平留下的爛尾樓工程時,沒有將其納入。李紅星說,從查處蔣永平的公司項目款中,沒有發現這些民間借款,所以處理就很麻煩。2010年,縣里專門開了一個縣長辦公會,根據縣長辦公會議紀要,“要嚴格區分蔣永平的個人借款和公司項目借款,蔣的個人借款與‘東方明珠’項目開發沒有必然聯系。”
記者看到,該會議紀要,參加的人就有夏亦中、田北湖,而主持會議的時任縣長周衛臣,在2012年的4月,涉嫌嚴重違紀問題被省紀委立案調查。
對下一步怎樣處理這筆借款時,李紅星說,要政府財政出錢顯然很難行得通,畢竟居民和蔣永平是私人借款關系。但政府一是安撫他們,看能否在生活待遇上給予一定幫助。
蔣永平的檢討書曾張貼在縣政府門口
目前,蔣永平被取保候審,在外地打工,想辦法償還借的錢。2009年11月,蔣永平寫下了《公開檢討書》,并張貼在縣委縣政府的門口。在《公開檢討書》中,蔣永平稱:我原來是國家干部,后任隆回縣外貿局局長……個人下海了……2006年湊了一些錢與黃曉建、田雍民等八人買了移動公司轉彎處的一宗地,我想借此機會在該宗地修一高層電梯樓。
出于干部身份的虛榮心,加上借高利貸拆東補西的丑事又不愿聲張,一直隱瞞從動工開始先后共向民間累計借貸700多萬元的事實……如今造成幾十個債權主體,涉及一百多位債主債務無著落……通過全體債權人的痛罵、怒斥,我才醒悟……我更不應該隱瞞不報700多萬元的民間借貸。我這種行為,既對不起政府、公安、法院,更對不起這些債務無著落的下崗工人、農民工、退休人員與支持項目的所有民眾!“東方明珠”項目的所有權理應歸屬于所有投資的債權人!在此前的一切過錯,本人萬分懺悔,特公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