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張新元站在法庭上,女友戴著墨鏡坐在法庭上。
張新元女友家屋中被炸的現場。
張新元自制的爆炸裝置。
兩人同居所蓋的房屋被拆遷,54歲的張新元在得知女友獲百萬元賠償款后向其索要,女友只答應給他一萬元。隨后,張新元自制炸彈,點燃后扔進女友家,導致3人被炸傷。
昨日(17日)上午,被控爆炸罪的張新元在懷柔區法院受審。法庭上,張新元稱只想嚇唬女友,沒想傷人。
相識
保安結識保姆同居
張新元是河北省保定市的一名農民,早年曾結過婚,妻子離家出走沒再回來。從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張新元就在北京打工。
2009年8月,張新元在昌平一小區做保安,認識在同小區做保姆的劉女士。“那時我們經常來往,加上別人撮合,就發展成情侶。”張新元說。
43歲的劉女士是懷柔區人,多年離異,有一對兒女。
2010年5月,張新元辭掉保安工作,隨劉女士回到懷柔區家中,兩人開始同居生活。
對此,劉女士予以承認,“兩人和結婚沒啥兩樣”。
糾紛
房屋拆遷分利不均
兒女面臨結婚,劉女士跟張新元商量要蓋房子,錢由劉女士出,張新元負責施工。
2010年11月,張新元開始蓋房子,7個月后兩間新房蓋好。張新元覺得蓋房出了力氣,就擬訂了一份協議,寫明房子所有權兩人各占50%,劉女士在協議上簽了字。
但劉女士稱,自己是被逼迫簽字的,不簽字張新元就不讓她睡覺,還打她。
2012年8月,房子因修公路拆遷。張新元說,劉女士獲得百萬元的賠償款。
張新元供述,他拿著協議書找劉女士要錢,對方提出“要是一起過日子就給他1萬元,要是不過了,就一分錢不給他,讓他走人”。
對此,劉女士在法庭上反駁,“因為蓋房子他出力很多,我本想著等拿到拆遷款后,要給他5萬元的。”
報復
爆竹“子彈”制炸彈
張新元說,女友給1萬元的話讓他很寒心,決定要報復女友。
曾做過鞭炮的他,想起搞基建剩下的射釘槍子彈和女友家里有過年剩下的爆竹。他找來這些東西自制了兩枚炸彈。
檢方指控,2012年8月18日晚,張新元向劉女士居住的屋內投放自制的爆炸物一枚,將屋內的劉女士、蘇某、沈某炸傷,門窗及房屋天花板被炸壞。經鑒定,劉女士構成輕傷,蘇某構成輕微傷,被炸壞的門窗及天花板價值850元。
檢方認為,張新元故意引爆自制爆炸物,造成多人受傷,房屋損壞,危害公共安全,應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鑒于張新元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建議對其從輕處罰。
昨日,此案當庭未作宣判。
- 現場
男友:想嚇唬她女友:望輕判他
頭發花白的張新元走進法庭,向坐在被害人席上的女友看一眼,迅速轉身走向被告人席,之后不敢與女友對視。
被害人劉女士戴著墨鏡,斜坐在被害人席上,背對著張新元。
劉女士說,自己身上的傷至今沒痊愈,每到陰天下雨,傷口還隱隱作痛。
“哪怕我是一個小工,每天也能掙100多元錢啊,可是最后她只給我1萬元,這讓我很不平衡。”張新元說,“就是想嚇唬嚇唬她,我是看著屋里人往外走時,才朝里面扔的炸彈,目的就是不傷人。”
“到了法院你還不說實話。”劉女士說,“咱倆在一起的這三年,你沒有掙過一分錢,也沒有給過我一分錢。我在外面上班,你卻在家里和別人賭博,一次輸個幾百的,這些我都沒有抱怨過。我和你有仇,你可以找我,為何要傷害我的家人。”
雖然劉女士這么說,但當法官問她對之后的判決有何意見時,劉女士說,他(張新元)家還有80多歲的父母,“我也不想追究他什么責任,希望對他輕判吧”。
新京報記者張玉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