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辦法》(以下簡稱《選舉辦法》)已于昨日表決通過,《選舉辦法》規定,下周一出席本次人代會的新一屆市人大代表將選舉產生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和委員;選舉產生“一府兩院”的市長、副市長,市高院院長和市檢察院檢察長。其中選舉市長1人,副市長9人。對市長、副市長的選舉,《選舉辦法》寫明了方式:由主席團提名或者代表30人以上聯名,可提名候選人。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會場設秘密寫票處,代表須本人參加投票。對于選票上的候選人,代表可以投贊成票、反對票,也可以另選他人,但如表示棄權,則不能另選他人。
按《選舉辦法》,市長候選人的人數,一般應比應選人數多1人,進行差額選舉。但如果提名的候選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額選舉。
副市長候選人的人數,也應比應選人數各多1人,進行差額選舉。
市長如何產生
1
★市長、副市長候選人,由主席團提名或者代表30人以上聯名提名。
★市長候選人,一般應比應選人數多1人,進行差額選舉;如果提名的候選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額選舉。
2
★提名、醞釀候選人的時間不得少于兩天。
★如果提名的市長、副市長候選人超過差額數,進行預選,根據預選時得票多少的順序,按照規定的差額數,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