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外界關注的“永州幼女被強奸案”再獲新進展。記者從湖南永州了解到,28日下午4時許,“永州幼女被強奸案”受害人的母親唐慧,從永州市中級法院拿到了書面立案通知書,該院正式受理了唐慧對永州市勞教委的起訴。
去年8月,不滿未成年女兒被強奸及強迫賣淫而堅持多年上訪的唐慧,被送進勞教所,引發廣泛關注。之后,湖南省勞教委對其撤銷了勞教決定。
被解除勞動教養后,唐慧隨即提出申請國家賠償。今年1月5日,永州市勞教委駁回了唐慧的請求,作出了不予國家賠償的決定。
今年1月14日,唐慧找到湖南省委政法委工作人員,遞交了自己的報告,“請求對外公布對她勞教1年6個月的所有證據”。
關于唐慧反映的永州市勞教委否定其申請國家賠償問題,湖南省委政法委接待人員建議唐慧按法律程序,向有關法律機構提出申訴。
22日,唐慧到達永州市中院,正式對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起行政訴訟。記者了解到,唐慧在行政賠償起訴狀中提出兩點要求:一是請求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賠償給原告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463.85元;二是請求判決永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向原告進行書面賠禮道歉,并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28日下午,唐慧告訴記者,永州市中院通知她去領取立案通知書,并告訴她該院經審查后,決定對其起訴永州市勞教委行政賠償糾紛一案進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