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記者驅車前往帶嶺區職工醫院廢棄太平間門前,看到大門前門鎖依然鎖著。
陳慶霞向記者講訴自己的故事。
26日,記者從哈爾濱驅車6個小時來到伊春市帶嶺區,記者來到帶嶺區職工醫院廢棄太平間門前,看到有鐵鏈緊鎖在屋外的大門上,透過前門的窗戶可以看見屋內的陳慶霞一臉憔悴,截至29日上午10時,陳慶霞依然沒有在廢棄太平間內獲得自由。
經過多方協調記者進入屋內,一股刺激性氣味氣體撲鼻而來,記者看到陳慶霞趟在床上正止不住的咳嗽,當記者告知自己的來因后,陳慶霞坐了起來,精神頭也明顯好了些許,但嗓音依然沙啞,向記者清楚的講訴了自己的故事與訴求。
“2003年之前,我們一家三口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當時我養了100多頭豬,還經營了一家小浴池,還有我那可愛的兒子,我覺得那就是我心中的小康生活,我現在做夢都想回到過去的日子。”陳慶霞回憶道。
2003年陳慶霞的丈夫宋立升因破壞非典檢查站欄桿被勞教1年零9個月。后患上精神病被送往北安精神病院。從2003年開始,陳慶霞因丈夫勞教事件多次前往北京上訪,2007年陳慶霞的兒子在帶嶺區信訪辦截訪時走失,至今下落不明。陳慶霞被送往帶嶺后對其實施1年零6個月的勞動教養。勞動教養結束后,被當地有關部門安置在一所廢棄的太平間內,被限制人身自由已經長達三年。
陳慶霞本人在拘留所時下身癱瘓,而當年的截訪者楊海峰則被授予“伊春市特等勞動模范”稱號,并已官至帶嶺區總工會主席。
“當初我們家過的日子那么好,真的是有太多的冤屈才會去上訪,誰不想過安穩的日子?我現在真后悔,當初為什么要去告狀,我的兒子走丟時才12歲,當時兒子身上沒有一分錢,連過冬的衣服都沒有,五年了,我沒有機會去找他,我想要自由,我要找我的孩子,帶嶺區不讓我走,把我關在這里,他們到底要拘禁我到何時?拘禁我的人是否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陳慶霞聲淚俱下地講訴自己遭遇。
記者聯系到了陳慶霞的哥哥陳慶江,遠在安徽的陳慶江告訴記者:“我是被逼無奈才離開伊春的,如果我不離開伊春,我的下場會和我妹妹一樣。2008年12月,我妹妹被政府接回伊春市帶嶺區后。2009年1月6日,我家的養殖場就被大火燒得一干二凈。我報警之后,派出所官方卻稱破不了案子。”陳慶江告訴記者,在陳慶霞被關在太平間期間,他曾去要求接妹妹回家,但是“帶嶺區政府不讓,黨委也不讓”。
黑龍江孟繁旭律師事務所單立明律師認為,如果陳慶霞所說的被當地政府關在太平間的情況屬實,當地政府就涉嫌構成了非法拘禁罪。陳慶霞稱自己被以禁閉的強制方法,關在太平間內,有專人看守她,并在她的房門上安裝了攝像頭。當地政府的這種行為并沒有通過任何法定程序,是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
單律師稱如果陳慶霞喪失辨別是非能力(如精神病),并且對社會或者他人造成嚴重威脅且無法自控,相關部門可以通過正常的法定程序對其進行強制醫療。但陳慶霞住在太平間前沒有正規的是非能力鑒定,當地政府也沒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續。在這種情況下,即便目前診斷出陳慶霞患有精神疾病,也不能改變當初政府行為的性質。
此外,單律師認為,如果當地政府僅僅為陳慶霞換了一處環境較好的住處,但是仍限制其人身自由,那也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如果陳慶霞所說屬實,那么當地政府的所謂的“關懷”違背了陳慶霞自身的意愿的,也侵犯了她作為公民最基本的人身自由權。
記者就此事向伊春市帶嶺區宣傳部了解有關情況,并提出約見相關幾位領導,請帶嶺區給予官方答復。帶嶺區委宣傳部以“領導都很忙”為由,拒絕答復此事,并派出一輛警車、兩輛政府公車全程“護送”中新網記者離開。截至29日,記者未收到帶嶺區任何官方答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