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31日,李陽妻子KIM公開家暴照。
- “李陽離婚案”追蹤
昨日(29日)上午,李陽離婚案在朝陽奧運村法庭第四次開庭,孩子撫養權成為庭審焦點。李陽的妻子KIM,要求李陽一次性支付655余萬元撫養費。
法庭未當庭作出宣判。
據了解,2011年10月24日,KIM向法院起訴離婚,并希望取得對三個女兒的撫養權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該案曾三次開庭,庭審圍繞李陽是否存在家暴、財產分割、孩子撫養費等問題展開(本報曾連續報道)。
昨日庭審,法院未公開審理。
11時50分,李陽走出法庭時表示,庭審焦點主要是孩子撫養權問題,自己“一定會爭取孩子撫養權”。
對于雙方財產爭議,李陽的律師稱,雙方會協調。
KIM的律師介紹,李陽要求取得孩子的撫養權,并表示不會讓KIM支付撫養費。KIM也在爭取孩子撫養權,并要求李陽支付的撫養費由此前的600萬元變更為一次性支付655.28萬元。“變更原因是KIM認為孩子未來教育費用會越來越高,所以酌情要求變更”,而李陽對這一數額并不同意,“他覺得孩子可以上普通學校,國際學校的學費過高”。
在財產分割方面,KIM的律師表示,庭審時,KIM主張把所有的財產一并分割,具體方案要等判決結果。
-現場
志愿者現場聲援KIM
昨日,兩名女志愿者身著染著紅顏料的婚紗并畫著“傷痕妝”,打扮成“受傷的新娘”,舉著寫有反對家暴的牌子,在法院門外聲援KIM。當李陽走出法庭時,志愿者舉起牌子,連續高喊“shame on you”(真可恥)。
“別再策劃這種破事了。”李陽笑著對志愿者說:“這種策劃很惡心,現在我們很多員工都在反對KIM。”隨后,打車離開。
-追訪
李陽婚前財產是否應分割?
去年12月,KIM在微博稱,發現李陽與她結婚時并未與前妻離婚。
據了解,2005年4月李陽和KIM在美國結婚,2010年7月在廣州登記結婚,而李陽與前妻正式離婚時間為2006年。此前,李陽的律師曾表示,2005年李陽與KIM,在美國拉斯維加斯結婚后,并未前往中國駐當地使領館做認證,因此雙方婚姻在中國是無效的,李陽不構成重婚。
昨日,李陽的律師以“重婚不屬于民事審判庭的審理范圍”為由,未作回應,表示“未看到美國政府為兩人在美結婚頒發的證件”。
李陽稱,他和前妻的離婚證書,一直都放在KIM那里保管,“她一直都知道我是2006年離婚,(說我重婚)是想用各種手段來分財產”。
KIM的律師則表示,由于KIM沒有閱讀中文的習慣,再加上很多東西放在一起,KIM始終沒有發現李陽的離婚時間是2006年。去年12月,法院問起李陽的離婚時,KIM才拿出離婚證核對,發現這一情況。在李陽“重婚”之前, KIM一直認為李陽已離異。據他了解,兩人在美結婚獲得了結婚證,也已在中國駐當地使領館進行了認證,所以他們在美國的婚姻是有效的。相關證據已提交法院。
“從現在看,李陽重婚已過了追訴期。”KIM的律師表示,2006年李陽和前妻離婚前,隱瞞婚姻狀況,與KIM為同居關系,有明顯過錯。KIM沒有任何過錯,且和李陽在一起的時候,對李的事業做出很大貢獻。若李陽被確認重婚,KIM可以分割李陽2006年之前的部分財產。(記者盧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