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年底,隨著一則“在京截訪人員首被判刑”的新聞被媒體廣泛報道,河南禹州10名參與截訪的農民,以及他們在北京運營的“黑監獄”,浮出水面。
今天(5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對這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王高偉等10人因非法拘禁11名來京上訪人員,被法院判處兩年至6個月不等刑期,其中3名未成年被告人適用緩刑。
“究竟誰是截訪農民的幕后指使者?其是否會依法受懲?”曾是本案的最大問號,但一審判決書未涉及上述質疑。
被非法拘禁了24個小時的上訪群眾宋雪芳并不滿意這個答案,因為她自稱曾親臨去年11月28日的庭審現場,并清楚地記得“主犯王高偉跟法官承認,是個‘叫白中興的讓他干的’。”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禹州實地調查發現:多位被拘禁的上訪者及涉案截訪者的親屬,都將幕后嫌疑指向此人——禹州市委群眾信訪工作部主任科員白中興。
“到久敬莊(即北京訪民集散地久敬莊救濟服務中心——記者注)抓人是政府行為,政府不給牌子,王高偉他們根本進不去。”同為“黑監獄”案受害者的賈秋霞、丁新芳和桑淑玲等人稱,因認為“幕后主使”未獲法律制裁,他們不排除上訴可能。
對此,朝陽區人民法院和河南禹州官方均未作出回應。
回首“黑監獄”:“解手都看著”
2012年4月28日晚11時左右,47歲的宋雪芳在北京久敬莊“被人拉走了”。
對這位因車禍賠償問題已經上訪了4年多的禹州人來說,被囚禁的24小時,就像一場噩夢。
“當時有好幾個人來久敬莊抓我,我不愿意走,就打我的頭。”她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據同時被抓的禹州人王惠芬回憶,當時她正躺著,兩個不認識的年輕人一來就叫出了她的名字,然后架著她的胳膊“連推帶搡”,甚至一提溜帶掉了蓋在身上的毛巾被。
她們被抬到了一輛灰色的車上,“車上還有4個人看著”,車子出了四環,到了一個臨著“窄窄的馬路”的屋子里。王惠芬回憶說:“‘監獄’里有好幾個房間,是一個大屋子隔開的。房間很小,床是上下鋪,有6張床位,住著我們禹州的4個上訪戶。”
被關時,宋雪芳“什么也沒吃,連口水都沒喝”,手機、身份證均被沒收,“一直在屋里躺著”,伙食是饃、面條,土豆和蘿卜等。“早上是饃,沒有稀飯,連我們農村人常吃的豆腐都沒有。”同樣曾被關在這座“黑監獄”的河南長葛人賈國法告訴記者。
最讓他們膽顫的是“解手都有人跟著”。
“輪流好幾撥人看著我們,晚上、上午、下午,看守人都不一樣。”宋雪芬說,“屋子的門都不能出去。”“在屋里說話也有5-6個人看著,就聽我們說什么。”王惠芬告訴記者。被關期間,宋雪芳曾數次覺得頭疼,要求看病,但從未獲得允許。“要吃藥也不讓,我一哭就挨打,打了兩三次。”
其他被關押者佐證了她的說法。
河南長葛人丁新芳自稱被關在另一個院落里。她回憶,院門口有兩條大狼狗和1只藏獒,“到了之后解手也不讓,解手時大狼狗和藏獒看著。”賈國法證實,他看到有兩個女的因互相說話挨打。“看的人不讓我們互相接觸的。”
2012年4月29日夜間,宋雪芳等4人被送回河南。據媒體報道,在高速公路禹州口,4人各自所屬的街道辦事處、單位派車來接人,在高速路口“一手交錢,一手交人”。5月2日,4人又返回北京,通過打110報警,而“解救”出了當時仍被關的長葛上訪群眾。
宋雪芳當時還不知道,她被關押的地方,是隨后將“名揚全國”的“黑監獄”——北京市朝陽區王四營鄉雙合村126號院和102號院。
2012年6月7日,7名經營“黑監獄”的截訪農民,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逮捕。
“黑保安”從何而來
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編號為京朝檢刑訴2012[2118]的《起訴書》中,中國青年報記者看到,被訴“非法拘禁罪”的王高偉等7人,均是河南禹州市方山鎮的農民。
其中,有4人為“90后”。
起訴書寫道:“經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王高偉于2012年2月出資承租了北京市朝陽區王四營鄉雙合村126號院和102號院。付朝新(另案處理)雇傭了被告人王曉隆、趙俊杰、王壯壯、王世磊、王二飛、盧冬冬、彭湃、王夢非、范帥統(后三人另案起訴)看管河南籍上訪人員。”
從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書證和7名被告人供述看,檢查機關認為王高偉等“無視國法,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均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8條第1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令公眾不解的是,這些“黑保安”從何而來,又為何而聚?
由于王高偉等人宣判前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中國青年報記者只能從其親屬的口中,拼湊出答案。
在禹州方山鎮付家村,王二飛和趙俊杰的父親均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招他們的兒子去北京“干活”的,是該村原村干部付朝新。
“俺兒去北京前,付朝新就說是招去當小區保安,一點兒沒提干截訪的事。”王二飛之父說,當時說好的工資是60元一天,“后來出事了,工資也沒拿著。”
在王二飛父親的印象里,王二飛2012年4月底進京后,只中途為“押人”回來過一趟。他自稱兒子“90多斤,沒啥力氣,也沒文化”。兩位父親表示,從未將“押人”跟“違法”扯在一起,只都反復告誡兒子:“千萬別動手打人”。
直到5月2日,王二飛等被警方抓獲后,其所從事的“工種”才真相大白。
但趙俊杰之父向中國青年報記者透露,兒子事發前曾打電話回家,口氣中隱約透出其從事的工作不那么“見得了光”。“俺兒打電話來說:‘爸,俺想回來,不想干了’。當時俺不知他干的是這(指截訪——記者注),要不,死活不能讓他干。”另據王二飛之父描述,其子也曾在電話里表示:“俺干的不是個好活,整天都推推搡搡的。”
在方山鎮花石鄉孟莊,記者見到了王壯壯的爺爺王書畔。他告訴記者,王壯壯是其舅舅王高偉拉去北京的。“王高偉以前是開客車的,他只說去北京‘跑車、拉人’,沒說干截訪。”
王書畔還回憶說,王壯壯中途從北京回家過,還想“拉人一起上班”,但沒成功。
王二飛和趙俊杰之父均認為,其子“是在給政府干活”。
“付朝新當時就告訴俺,俺兒去做保安是在‘給政府辦事’,沒啥不放心。”王二飛之父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趙俊杰之父也聲稱,他不相信王高偉跟政府沒有關系,“送上訪的回來,是你老百姓想送就能送?咋可能?”
由于付朝新目前在逃,其妻子面對中國青年報記者的詢問,只是一再表示付朝新去北京打工,是“給王高偉幫忙的”。“他只負責招人,其他啥都不知道,都是王高偉張羅的。”
質疑指向禹州信訪局主任科員
在朝陽區人民法院今天做出的(2012)朝刑初字第251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中,法院確認,北京王四營鄉雙合村126號院和102號院都是王高偉租的,王高偉是負責人,付朝新給發工資。
判決書還顯示,“黑監獄”的房東證明租房人自稱租其院子開公司用,而北京安國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證人則稱,王二飛、趙等人均不是該公司員工,公司與上訪人員沒有關系。
判決書寫道:“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王高偉起組織、領導作用,系主犯。”依照《刑法》有關非法拘禁罪的規定,王高偉被判有期徒刑兩年。
但“主犯”這一說法并不能令涉事者滿意。早在2012年年底,記者發現有關誰是“黑監獄”“幕后主使”的質疑,在被關上訪者和截訪者家屬間“發酵”,而且日漸變得“有名有姓”。
在記者赴禹州調查前,宋雪芳、王惠芬、丁新芳、桑淑玲4名被關押者,均在不同場合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堅稱:“王高偉不是真正的主使者”。
4人均表示,曾親自到庭,參與了2012年11月28日朝陽區人民法院溫榆河法庭的庭審。4人分別單獨向中國青年報證實,法庭上,王高偉親口向法官承認幕后指使者,是禹州市信訪局一名白姓官員。
“法官問王高偉說‘誰讓干的’,他說是白中興讓他干的。我們當庭就問:‘為什么不判這些幕后主使?’法官說判不了。”宋雪芳向記者回憶道。她說,由于法庭上無法錄音,因此不能提供錄音證據,但為證實自己的確曾親臨現場,她向記者出示了法院寄給她的兩次開庭的傳票。
記者看到,其中一份傳票名為《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刑事傳票》,案由是非法拘禁,事由為開庭,應到地點為朝陽法院溫榆河法庭刑一廳,應到時間為2012年11月28日上午9點。傳票蓋有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公章。
王惠芬向記者補充道:“當時法官問是誰主使的,王高偉回答禹州的是駐京辦白中興,其他人沒有回答。”
王惠芬也出示了她接到的兩張傳票,其中11月28日開庭的傳票與宋雪芳提供的樣式一致,也蓋有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公章。
長葛上訪者丁新芳稱也曾到庭聽審。她向記者回憶:“當時法官先問‘賠償愿意嗎?’王高偉說愿意,其他有些小孩子(指“黑保安”——記者注)不愿意。法官又問誰是主使人,其他小孩子都沒有回答,只有王高偉回答了,許昌和長葛的我沒記清,禹州的好像是什么興。”
桑淑玲回憶說:“法官問,誰主使的,王高偉說是地方信訪局駐京的領導,一個叫白中興的。”
丁新芳和桑淑玲也向記者出示了2012年11月28日開庭的傳票。經記者核對,幾人的傳票形式一致,公章齊全。
就這些內容,中國青年報記者試圖聯系法院求證,但截止發稿,該院電話始終無人接聽。
白中興是誰?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禹州市委群眾工作部、禹州市人民政府信訪局”的官方網頁上看到,一則2012年8月的官方新聞顯示,白中興是禹州市委群眾信訪工作部主任科員。
宋雪芳自稱認識白中興,因為“我們禹州市信訪局每一個月都有到駐京辦值班的人”,白中興也是值班人員之一,“那個月(指自己被抓的月份——記者注)正好是白中興值班。”在這位“老訪民”的描述中,白中興是個“白白的、中等個兒”的信訪局工作人員。
她還向記者稱,2012年6月份其回到禹州后,曾在公安局門口碰到白中興。“俺問:‘你當時為什么不來接俺,讓不明身份的人把俺們接走,你這個人恁壞。’白回答:‘我能干這事兒?別人讓我干的。’”
但上述說法,并未得到禹州官方的證實。
中國青年報記者撥打該市信訪局黨組書記朱子健的手機,但均被掛斷。此前在信訪局,朱子健曾對記者稱,采訪須由宣傳部人員陪同,不然不會說。
記者隨后聯系了禹州市委宣傳部,但該部外宣辦主任李濤稱,還未獲悉此判決結果,也沒聽說過“白中興是主使人”等說法。
據中國青年報記者獲得的一份2012年12月5日上午朱子健與一位媒體記者的對話錄音顯示,朱子健承認白中興為信訪局工作人員,但非領導,“在駐京辦最長待過幾個月”。此外,朱子健在錄音中稱此前并不認識王高偉等人,也不知道白中興與王高偉是什么關系。關于王高偉去久敬莊“接人”一事,朱子健表示“要去核實”。“一切等審判后,案情更加明朗后,再做調查處理。”朱子健在錄音中稱。
5日,記者持續撥打白中興的手機,但其手機已處于停機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