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哈醫大醫生被殺案在哈爾濱二審公開宣判。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對被告人李夢南的無期徒刑判決。
2012年10月19日,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一名醫生被殺、三名醫生受傷案進行一審宣判,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被告人李夢南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哈中院對辯護人所提醫院存在過錯,應對李夢南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采納;也未認定李夢南自動投案,對辯護人所提李夢南系自動投案進而構成自首的意見不予支持。
2012年3月23日9時許,李夢南與其祖父李祿到哈醫大一院五號樓五樓風濕免疫科治療李夢南所患強直性脊柱炎。哈中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李夢南因對醫生的治療方案產生誤解,遂產生殺人之念,持刀追砍醫護人員,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死一人,并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夢南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依法不適用死刑。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