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央財政安排2億元專項資金,用于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這是中央政府首次通過建立公共財政資助機制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和扶持。
據介紹,資助項目包括發展示范項目、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社會工作服務示范項目、人員培訓示范項目等,全年共執行項目377個,舉辦培訓120余期,培訓1.77萬人員。項目共帶動社會資金3.2億元,185萬群眾直接受益。
在這些項目的帶動下,一些地方和部門也拿出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發展,促進了社會組織能力建設與作用發揮。
與此同時,2012年,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制改革有序推進。根據國家“十二五”規劃綱要,按照對公益慈善、社會福利、社會服務等類社會組織履行登記管理和業務主管一體化職能,對跨部門、跨行業的社會組織,與有關部門協商認可后,履行登記管理和業務主管一體化職能的方式,民政部啟動了全國性社會組織直接登記。
據統計,目前19個省份開展或試行了社會組織直接登記,9個省份下放了非公募基金會登記管理權限,8個省份下放了異地商會登記管理權限,4個省份開展了涉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