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站北廣場出租車進站載客通道,豎立的收費牌已摘除,收費亭向交費出租車提供發票。
“出租車進站拉客交費1元遭質疑”追蹤
針對西站地區等客運樞紐對進站載客出租車收取1元“進場費”,昨日(17日)北京市運管局表示,西站地區收取出租車1元“進場費”屬企業經營性收費,該收費項目不屬于市運管局行政許可項目。
西站地區摘除收費牌
昨日下午,西站北廣場出租車進站載客專用通道收費亭,收費員正向進站出租車出具發票。收費亭旁,前晚還豎立著的收費牌已摘除。
前日,負責此處收費的北京恒興西站物業管理中心(簡稱恒興中心)負責人稱,收費牌系10余年前出租車管理部門委托他們制作。對此,北京市發改委和豐臺區物價檢查所均表示,查不到該收費牌備案信息。
昨日,豐臺區物價檢查所人員再次表示,從沒見過對出租車進車站載客收費的批文,對出租車進站收費,如系相關政府部門授權,收費單位應拿出相關批文,如無批文無授權收費,相關政府部門應介入監管。
收費用于站前服務支出
此前,恒興中心表示,所收費用全部上繳給財政,日常收費及出租車調度站管理,則由西站地區管委會、市運管局許可監管。
昨日,西站地區管委會透露,收費企業提供了一份材料說明,稱所收費用用于站前服務支出,“企業稱收費受市運管局許可監管”。
對于收費許可,恒興中心和西站地區管委會表示,這是上世紀90年代的北京市計委和出租車管理部門共同制定的規定,但目前他們手中均無批文。
昨日下午,北京市運管局表示,西站收取出租1元進場費,收費屬企業經營性收費,該收費項目不屬于市運管局行政許可項目。
“出租進場費不倫不類”
記者調查中,三大火車站等地區收費人員表示,1元“進場費”是停車、排隊、疏導等服務費用,“我們也要付出勞動,也得吃飯”。
對此,北京市物價部門人員稱,按照停車管理的相關規定,出租車即使進入停車場載客,15分鐘內也是免于收取停車費用的,“這些交通樞紐地區向出租車收費的企業,其收費牌并不合規。出租車進站拉客,是交通樞紐功能的延伸,客觀上出租車是向交通樞紐和乘客提供了服務,再向出租車收進場費,于情于理于規定,都不倫不類。”
探訪
西站地區
一收費口“日收五六千”
昨日下午,西站地區向出租車收取進場費的一個收費亭,一名收費員介紹,“收上來的錢不是交給財政,而是作為企業收入,用于員工工資等,我們也得吃飯。”
該員工的說法得到西站地區管委會證實。
西站北廣場出租車進站載客的一個收費口,20分鐘內該收費口進站出租車184輛,均被收取1元“進場費”。
“春節高峰期,每天能收五六千元。”收費員手指收費亭內一架數據信息處理器,“每過一輛車,這個計數器就跳一個數字,數字跳到999999,就會自動清零。”
記者看到,計數器上的數字顯示為“290995”。
“每年都清零好幾回。”收費員說。
北京站地區
半小時駛入162輛出租
北京站出租車進站收費口設在地面,共有三處,負責收費的是東城區京華停車場。
“每個入口分派有兩個人,一個指揮車輛進入,一個負責收費和給發票。現在返京高峰,昨天我就用掉了32本發票,每本50張。”一名收費員說。
“這里屬于停車場性質,我們也付出了人力物力進行管理,比如規范出租車排隊秩序,疏導乘客,打擊黑車等等,所以要收取1元錢費用。”收費員介紹。
昨日下午,記者在出租車收費口觀察,半小時內共駛入出租車162輛,均被收取1元“進場費”執行。
南站地區
日均四千輛出租車交費
北京南站出租車待客區設在地下一層東、西兩側的停車場處,均由北京市金橋市政設施管理開發公司向每輛駛入拉客的出租車收取1元的“進場費”。
昨日下午,金橋公司駐南站出租車載客區辦公室以領導不在為由,未出示進場費收費依據,也未進行答復。
北京南站出租車西待客區,收費人員根據下午2時至3時車輛進站的速度和頻率,計算出每小時進站的出租車約為300輛,再綜合近期高峰和夜間的客流情況,日均應不少于2000輛,“東出租車站的流量也基本差不多”。
首都機場
年收1000萬“入不敷出”
首都機場T1、T2航站樓的出租車排隊入口位于貨運路,該路被分為兩處崗亭。出租車司機在第一處崗亭領取號牌,開到第二處崗亭憑牌交納1.5元,進入一處被圈起的停車場內的排隊點。
昨日,首都機場宣傳部門表示,收取出租車待運場停車費主要用于出租車日常管理,且請示過相關政府部門,機場收費提供北京市認可的停車發票。首都機場在出租車管理方面的支出,每年超過1400萬元。此外,首都機場將部分收費停車樓(場)的優質資源用于出租車待運停車,每年額外投入成本近2600萬元。而近兩年首都機場運營出租車日均約1.8萬至2萬輛次,年停車管理費收入僅約1000萬元,“除去收取的部分,企業還要背負3000多萬的維護成本,我們是入不敷出。”
說法
無審批收費屬違法行為
對于北京市運管局的“恒興公司收費屬企業經營性收費,該收費項目不屬于市運管局行政許可項目”的說法,北京嘉安律師事務所蘇懷東律師認為,這就是說北京市運管局已明確表態,市運管局并未許可恒興中心收費,恒興中心的收費行為與市運管局沒有關系。
蘇懷東認為,雖然恒興中心和西站管委會皆稱市運管局對恒興中心的收費行為有許可和監管,但北京市運管局已予以否認。但恒興中心要對公眾收費,就必須要有相關政府行政部門審批許可,如果無審批許可就收費,則屬違法行為。
律師郝勁松稱,不管是涉及行政許可項目的收費,還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企業經營性收費行為,根據國務院行政許可法,公民有權利提請信息公開。郝勁松表示,他已就車站、機場向出租車收取進場費的依據、收費數額及資金用途等問題,向有關部門申請信息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