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21時許,長春市第五中學的18歲高三女孩鄭天一放學后,和來接她的媽媽吳亞榮一起回家,走到康平街和崇智胡同交會處時,一輛銀白色的捷達轎車飛馳而來,母女倆躲避不及被撞飛,女孩鄭天一被撞出10多米遠,當場身亡,母親吳亞榮于22日凌晨兩點救治無效死亡。目前,長春市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已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將肇事嫌疑人李長順移交檢察機關,依法進行處理。
肇事司機李長順,長春人。據了解,事發當日,李長順一共喝了兩次酒,僅啤酒就喝了10多瓶。駕車撞上鄭天一母女之后,李長順并沒有幡然悔悟,及時停車救人,而是選擇了肇事逃逸。據目擊者稱,李長順撞上母女二人之后,繼續開車向西逃跑,卻在驚慌之中,與一輛奔騰車再次相撞。至此,李長順仍然沒有悔意,繼續試圖逃逸,直到所開捷達車撞向路邊浦發銀行的臺階,無法逃跑之后,才不得不將車停下。隨后,李長順被奔騰車上走下來的4名男子擒獲。
長春市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趕到現場之后,按照程序對李長順進行了酒精濃度測試。測試儀顯示,李長順當時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每100ml達到169.535mg(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這已經構成了醉酒駕車。”長春市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副大隊長李一鳴說。
李一鳴表示,肇事嫌疑人李長順醉酒駕車,肇事之后不但沒有及時承擔責任,還試圖逃逸,造成了兩人死亡、1車受損的嚴重后果,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目前,肇事司機李長順已經被長春市交警支隊朝陽區大隊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至檢察機關,依法對其進行審理。李一鳴表示,根據《刑法》相關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將根據情節嚴重的程度,處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嚴重者將會處以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如果大家都堅持酒后不開車,這場悲劇就不會發生。”李一鳴沉痛地說。李一鳴副大隊長提醒廣大市民,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喝酒之后一定不要開車。近日,長春市交警部門將會針對醉酒駕駛等危險行為,大規模地展開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