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有媒體報道江西省永修縣政府辦、鉛山縣監察局公車存在私用情況,引起網友熱議。記者27日從相關部門獲悉,上述違規使用公車責任人均已受到不同程度的黨紀政紀處理。
《江西日報》25日報道,各大高校近日迎來學生返校報到高峰,家長開車送孩子上學成為“校園一景”。2月23日、24日,記者連續兩天在南昌5所高校暗訪時發現,永修縣政府辦車牌為贛G71205、鉛山縣監察局車牌為贛E0M017的公車存在私用情況。公車私用事件被媒體曝光后,引起網友熱議。
鉛山縣26日公布對該縣紀委副書記舒擁軍乘坐公車送兒子去大學報到一事的處理結果:舒擁軍被停職檢查,責成舒擁軍向縣委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此次南昌往返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由舒擁軍個人承擔。
永修縣官方27日晚向記者證實,涉事車輛贛G71205黑色捷達小轎車,產權屬永修縣政府辦公室,2012年5月,該車輛調撥給永修縣農村建房整治辦公室。
經核查,2月24日,永修縣農村建房整治辦負責人趙某駕駛該車送其兒子前往江西某大學上學,停靠在學生公寓樓下。目前,經永修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公車私用責任人趙某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時對此次違規使用公車所發生的費用由趙某個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