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志海建議政府主管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高水平民辦大學建設工程”,列入教育部的重點工作。其要點可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制定“高水平民辦大學”質量標準和入選條件
參照國家“211工程”大學的基本經驗,結合民辦高校現階段辦學實際,綜合擬定高水平民辦高校的入選標準。同時考慮區域差異,以適應在全國較大范圍的遴選。首批入選對象以20所學校為宜。
二、在教育部主導下建立由高等教育質量評估專家、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成員、行業協會代表組成評估委員會,嚴格依據高水平民辦大學質量標準,按照公平、公開、公正原則進行嚴格評審,經公示后確定入選專項資助的“高水平民辦大學建設工程”的學校名單。
三、建設工程每期可按五年安排,在程序上采取學校申請立項、地方部門推薦、專家評審確定、年度績效考核、定期進行期中檢查、結項驗收公示、后續評估等操作程序。中央財政可預留部分資金,對項目執行優秀的院校實行獎勵。后續評估合格的,可繼續獲得國家財政支持;對弄虛作假、辦學中發生重大變故、后續評估不合格的,可取消資格。
四、經費保障。建議中央財政提供5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同時地方財政和民辦高校按1:1:0.5資金配套(民辦高校提供的資金指專項建設資金,不包括日常經營和發展的預算經費)。這樣共可以投資125億元打造首批20所高水平民辦高校建設。
五、民辦高校在高水平建設取得較大成果時,應允許它們進入國家和省級骨干大學、“211工程”大學、“985工程”大學,支持它們盡快走向國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