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國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重點區域的19個省、區、市的4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開始實施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嚴格控制大氣污染物新增量。
從3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電、鋼鐵環評項目將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業,以及燃煤工業鍋爐等項目待相應的排放標準修訂完善并明確特別限值后執行。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認為,除霧霾等緊急情況下進行限值停產,日常狀態下根據區域大氣環境容量來限定污染物排放量也非常必要。
潘家華:根據環境容量考慮產業布局、區域能源結構,區域相應生產生活交通運輸排放要求,然后進行具體限值,這就意味著限值成為一種資源,企業認為限值是一種負擔的話可以轉產,有限值所有權、使用權,可以轉讓,這是一種限值管理方法。
潘家華認為,特別排放限值必須通過立法得以保障,而正在修訂中的《大氣污染防治法》取消大氣污染事故罰款上限將促使企業投資污染物控制,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
潘家華:如果我們現在將污染上限天花板拿掉,企業就會算一筆帳,是不是得不償失。企業的目的是為了利潤,能夠有經濟收益,如果收益還不夠它交罰款,作為一個經濟的理性人,它會終止生產,投資污染物控制,減少污染物排放,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講,翻開天花板是必要的。(記者 周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