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攤位費高是菜販提高蔬菜價格的最大理由。張弨攝
昨日(5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已經出臺相關措施,進一步加強農貿市場收費管理,以降低農產品流通成本。新的管理辦法將于4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了解,批發到零售,已成為蔬菜流通鏈條中加價最大的一個環節,所謂菜價貴在最后一公里。除了運輸、人力成本因素外,市場鋪面租金、攤位費高等已經成為“硬成本”,成為菜販漲價的最大理由。
為此,河北省物價局發出“關于加強農貿市場收費管理的通知”,要求對農貿市場實行分類收費管理。對政府參與投資建設的農貿市場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收費標準由市、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農貿市場可向場內經營戶收取的費用包括:攤位費、根據需要代收的法定稅費及經營戶獨立使用的水電氣暖費。農貿市場不得在攤位費之外向商戶收取其它任何費用;代收稅費必須堅持自愿委托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標準,不得加收費用。
農貿市場向固定攤位收費應當與經營戶簽訂書面攤位租賃合同,在租賃合同中明確攤位費標準、攤位面積、租賃期限、相關費用及繳納方式等內容。收費標準調整的時間間隔原則上應不少于18個月,收費標準調整的幅度原則上應不超過成本費用變動幅度。
農貿市場應按規定,將向場內經營戶收取費用的項目和標準在經營場所或繳費地點顯著位置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服務內容、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價格舉報電話等。未經公示的收費,經營戶有權拒絕繳納。(記者秋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