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廣藥集團隨后針對加多寶的控訴“一一舉證”,提出五大拷問,指出加多寶的所謂公開信正是想通過引導社會情緒來博取同情。其一邊在市場上通過捏罐、制造流血沖突等行為強勢掠奪王老吉的市場,一邊扮演“弱者”博取民眾同情。
昨日(3月14日),《北大商業評論》在北京舉行圓桌論壇,邀請眾學者就加多寶廣藥近期糾紛進行討論。其中,廣州中院此前下達訴中禁令裁定書,裁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等廣告語成為了焦點話題。
“訴中禁令”引發爭議
吳法天表示,現在審理的是不正當競爭的案子,不是商標權的案子,所以用專利權案件里面的常用措施去限制一個不正當競爭的案子,在法律適用上是存在問題的,所以從訴中禁令上來講,適用這個法律上可能是存在問題的。
人大國際貨幣研究所副所長向松祚也提出了廣州中院是否存在著運用法律不當的問題,“他用這么一個廣告語,全國銷量最多的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這個東西侵了他的權嗎?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值得懷疑的事情。如果他用一個虛假宣傳,虛假宣傳,法律上是不是適用于‘訴中禁令’。”
政法大學和經濟研究中心教授胡繼曄指出,在此次的禁令里面提到,之前紅色罐身名為王老吉的飲料已暢銷中國多年,而且處于涼茶飲料的領先地位。提這句話的時候,這個工作是誰做的呢?是誰使它處于另差的領先地位的呢。因為當判決書這么判的時候,表明這個法官并沒有站在一個完全中立的位置,正因為這樣才引起了很多人的詬病。
民企法律意識不足
向松祚認為,對民營企業來講,要吸取一些教訓,企業的法律意識、產權意識確實不是很牢固。等到利益遭到侵害的時候,才想到法律意識和產權意識的問題。他說,“你對自己的產權不夠,往往其實就是說你對別人的產權也尊重不夠。”
胡繼曄教授也談到了民企的先天不足。他認為,“民企一個重大的不足還是說法制意識不足。所以,我記得很多的企業,當他們只有遭受重大損失的時候,才會后悔,加多寶當年就是法律意識太淡薄。如果當年的法律意識非常好的話,就不會來租這么一個商標了。”
收回商標并非“硬搶”
復旦大學企業管理系主任教授蘇勇則認為在加多寶給“兩會”代表和委員一封信中稱“廣藥集團把商標搶回去”的說法并不合適。蘇勇教授以“租房子”的事例來打比方,“房東出租房子十年,時間到了,要收回來了,不是說硬搶回來的。”
同時蘇勇教授認為廣藥集團是“爭氣不爭財”。廣藥集團雖然拿回了“王老吉”的品牌,但似乎沒有把主要的精力用在繼續把商標或是品牌做大做強,延續以往的發展的態勢。企業是要追求盈利,要追求把企業做強做大的。廣藥集團在這個方面是有一點失責的。
蘇勇教授還表示,“從企業經營角度來講,品牌歸屬權沒有搞清楚的情況下,你投了那么多資金,人家現在要拿回去了,你叫冤枉,是叫不出來的。所以這個品牌也是屬于人家。所以我覺得這個提醒我們中國企業要做大品牌也好,要做強企業也好,首先要把這個歸屬牌,這個產權,我們講權責明確了。所以這是非常重要的。”(中新網財經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