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嚴治黨,要從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這樣的細則抓起。”記者近日從東莞市委市政府獲悉:從今年開始,東莞的領導干部要如實報告個人收入、房產、投資、婚姻變化及配偶子女從業、移居國(境)外、計劃生育等情況,對個人應報告的內容隱瞞不報或作虛假報告的,一經發現一律先停職再作調查處理。
據了解,早在今年的1月下旬,東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甄瑞潮就首次提出了“裸官”不得提任正職和班子成員的要求。近日新出臺的規定要求,從2013年起東莞還將推行考察對象廉政報告制度,考察對象在接受組織考察時,要如實填報個人家庭財產、投資經商、廉潔從政等情況,報告內容失實或經核查存在影響任用問題的,取消任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