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珠海市教育局26日決定取消收取小學午休費。
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第一小學自2010年9月起收取“午休費”,連“只能在課室內座位休息”的學生每天也要交1元錢。消息一經曝出,即被廣泛質疑是“亂收費”。當地回應稱,收取午休費具有經過核準的廣東省收費許可證,省市兩級物價部門均有相關規定。珠海市教育局負責人26日稱,小學午休收費系執行上級規定,并非亂收費。決定停止收取,是“考慮到珠海近年來教育投入不斷加大,學校辦學條件已顯著改善的實際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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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費遍地開花教育部查無明文
據金灣區政府官方網站公布消息,午休費的收費依據為珠金價【2010】5號、珠價【2010】16號、粵價【2009】238號三個文件。前兩個文件在珠海市物價局等官方網站上并未公布。
第三個文件為廣東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等部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通知》,其中提出,城鎮小學“安排固定場所,對需要午休的小學生進行集中午休管理,按設有專門床位和在教室午休兩種情況分別收取適當的費用”。
廣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午休費確實是教育部門會同多個部門共同制定的服務性收費項目之一,具體收費標準由各市自行制定。
“趴課桌睡”符不符合收費條件?據公開報道,珠海市教育部門2003年曾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不具備提供學生午休的功能,學校不能收取午休費。
對此,廣東省教育廳上述負責人說,午休條件的標準目前也由各市自行制定。不過,記者未能獲得珠海當地對午休條件標準的進一步回應。
按前述通知,午休費屬于服務性收費,依據為“國家關于中小學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法規的精神”。然而教育部等部門2010年下發的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的通知,僅作出原則性規定,如自愿、非營利等,并未提及收費范圍。記者翻閱教育部網站上歷年來的政策文件,未找到任何一處提及“午休費”或“午休托管費”。
盡管如此,午休費在全國仍“遍地開花”。公開資料顯示,海南、四川等地均出臺過文件,“午休費”明確列入收取范圍。
盡管各地均稱,午休收費需要“自愿選擇、家長同意”,不過一些家長表示,這是“被自愿”,“不交就等于中午不能進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