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27日)獲悉,李天一案被移送至海淀檢察院,將由海淀檢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審查起訴。按照剛剛實施的新刑訴法相關解釋,李天一案將不會公開審理。
經海淀檢察院證實,李天一案已被移送至該院未成年人案件檢察處,同時,他也被認定是未成年被告人,該案將不公開審理。
按照新刑訴法一并實施的《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相關規定,開庭審理被告人不滿18周歲的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經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學校和未成年人保護組織可以派代表到場。
按照新刑訴法司法解釋第469條規定,“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得向外界披露該未成年人住所、照片等資料。查閱、摘抄、復制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案卷材料,不得公開和傳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