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是全國35個城市出臺房價調控“國五條”細則的大限。截至4月1日晚18時,中國青年報記者梳理發現:已有32個一線、二線城市以不同形式,出臺了地方版細則,占規定出臺總數的九成。但部分地方版細則卻被指“無干貨”:17個城市僅在細則中,提到了2013年的房價調控目標,“惜墨如金”;對最受關注的“20%個稅”問題,有23個城市只字未提。
各地細則一出,立即引來眾多網民“圍觀”。記者梳理發現,針對最受關注的是“20%征個稅”問題,只有4個直轄市在細則中寫明“依法嚴格按照個人轉讓住房所得的20%計征”,前提是“能核實房屋原值的”。
此外,西安、成都、哈爾濱等23個城市的細則中,對這種“最受關注的計稅方式”只字未提。廣州、深圳、濟南、青島、寧波5個城市的細則,僅以“嚴格執行國辦發【2013】17號文關于出售自有住房個人所得稅的征收規定”等字樣概括征稅辦法,未出現“20%”字眼。
伴隨著對各地方版“國五條”細則的關注,“房價調控之手怎成婚姻生活指揮棒”的無奈,也在4月1日蔓延開來。
引燃這一話題的導火線,是北京版“國五條”細則。
該細則在“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的款目之下,作了如下規定:自3月31日起,“本市戶籍成年單身人士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暫停在本市向其出售住房。”而且,對騙取購房資格的家庭,規定5年內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
在2月底中央新“國五條”出臺后,為規避政策,多地民政局前曾出現“假離婚”潮。媒體報道顯示,在北京、上海、青島等地,類似“離婚潮”均在上演,以至于上海市閔行區民政局掛出友情提示牌:“樓市有風險,離婚需謹慎”。
“京籍單身限購一套房”一出,某媒體副總編輯車海剛在微博上慨嘆“被折騰成了瞎折騰”,“假離婚的又白離了”。
這不是第一次政府樓市“調控手”成了百姓婚姻的指揮棒。
2012年6月,上海出臺樓市調控政策,規定在部分縣區內“非滬籍單身人士不能購房”,一度引發外地戶籍人士買房“假結婚”潮。
北京市“新國五條”細則給了網民一個新的擔憂:會不會“假離婚”沒走,“假結婚”又來了?
上述擔憂并非空穴來風。中國青年報記者4月1日以買房者身份咨詢多家房屋中介后發現,“結婚”也可以成為京籍人士多買房的工具:“目前的情況是,已結婚且是北京戶口的家庭,在京可以買兩套房。所以,已有一套房的單身人士,只能把原有的房子給賣了,才能再購房,或者結婚后再購第二套房。”鏈家地產一馬姓中介這樣給記者“支招”。
還有網民想出新一招“假離婚”,以“破解”剛剛出臺的北京版“國五條”細則:“比如一對北京籍夫婦,可以先假離婚,把家庭兩套房產都協議給一方(過戶成本超低),另一方凈身出戶,就可重獲單身購房資格,然后復婚,再繼續假離婚……高考數學必考公式:復婚次數=房產數+2。”在新浪微博上,亦引來近千擁躉。
“不如結婚吧,即使感情還沒到那份上,因為‘單身人士禁購第二套房’;不如離婚吧,即使夫妻倆感情好得很,因為‘滿五年唯一住房免征20%個稅’。房地產調控,怎么老跟‘夫妻’過不去?”3月31日,《山東商報》反問。
京籍單身人士限購1套房,被普遍解讀為“堵住了政策之漏”。而北京市律協房地產專業委員會主任陳文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分析,當政府以看得見的手介入市場時,也須警惕對社會造成的“負效應”。
“‘假結婚’未必會如‘假離婚’一般成潮流,因為涉及感情基礎和婚后共同財產問題,風險較大。”陳文說,但是一項旨在著眼于房價調控的政策,“落地”后卻成了婚姻的指揮棒,這本身就很值得反思。
“住房這種商品的特殊性,在于它承載了太多‘居住用品’以外的內涵。”他表示。
“婚姻大事,豈能兒戲?然而在房子面前,神圣的婚姻沒擋住金錢的誘惑。”3月31日《北京晚報》這樣評論。“‘國五條’之后,冒出一大批假離婚。暫且不討論這招是否靠譜,一套房和一樁婚姻,哪個更重要些?”網民“無牌MRSS__桃桃桃”的困惑不止屬于少數人。
面對“要房子”還是“要婚姻”的兩難選擇,網民“韓可勝”的回應也頗具代表性:“不要指責‘重利輕義’的百姓視婚姻如游戲。幾十萬不是小數,教育、看病、養老,哪樣不花錢?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要反思的不是百姓,是逼人拿婚姻進行博弈的政策。”
在陳文看來,如果政府確實有必要伸出“調控手”,就必須做好相對充分的前期論證工作。“房價調控作為一項影響國計民生的重大政策,其出臺要有廣泛的參與性,應該經過慎重的社會調研,至少應廣泛聽取廣大老百姓的意見和建議,而不是想當然。”他表示,“因為政策出臺不像法律制定,有時是很倉促的,容易造成很大的副作用。”
他建議,諸如房價調控等重大事項的政策制定權,應該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還有媒體評論,調控之下市場出現的種種婚姻“怪象”,都有著深層次的經濟、社會、心理等原因。“因此,調控必須要考慮到樓市運行的復雜性、特殊性,給予更多的關懷和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