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高長海被控因瑣事將女鄰居殺害,他涉嫌故意殺人罪今天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出庭受審。
檢方指控,高長海于2012年9月22日11時許,在本市通州區一小區地下室,因瑣事與29歲女子王某發生爭執,高長海對王某采用扼壓頸部、繩子勒頸等手段,致王某死亡。
高長海今年34歲,曾于2000年4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2001年因犯強奸罪被判13年徒刑,2011年4月刑滿釋放。此次案發前,高長海在一家超市做促銷員。他與被害人王某在小區地下室相鄰而居。
“那天我收拾屋子,出去洗墩布的時候,墩布碰到她了,她罵我,說我不懷好意。”高長海在法庭上自稱,他“沒那意思”。聽王某說要去找房東,高長海說自己著急了:“我有強奸罪的前科,我怕她一鬧,別人查出來。我就攔住了她,把她拽進了我住的屋子,我想私下跟她解釋一下。進了屋子,她抓我、撓我、踢我。我一時沖動用晾衣繩系了一個扣兒,套在她脖子上。”高長海說,雙方爭執過程中,他發現對方已經不動了,人沒氣兒了。
高長海隨即擦掉了自己留在王某身上的指紋,把尸體拖到樓梯口,擦掉腳印后,他匆匆離開了住處。
案發后,警方很快通過地下室監控錄像鎖定了高長海。9月24日,高長海被警方抓獲。
今天受審,高長海在法庭上一再解釋,自己作案時沒有“其他想法”。檢方指控認為,高長海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后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高長海的刑事責任,高長海刑罰執行完畢5年內再犯罪,系累犯,應當對其從重處罰。(記者 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