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衛生廳日前制定《全省醫療機構行風整頓活動實施方案》要求,從4月7日起至9月底,我省將以縣以上醫院為重點,在全省醫療機構開展行風整頓活動。整頓期間,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醫療單位都要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等,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并要求落實責任追究制度,逐層追究各級相關責任,該紀律處分的給予紀律處分,該組織處理的進行組織處理,該經濟處罰的給予經濟處罰。
方案要求,此次行風整頓范圍為全省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重點整治醫療機構在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及收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包括以下內容:一是醫療機構不通過全省統一平臺網上采購藥品、采購非中標藥品、高于中標價采購藥品等問題。二是醫療機構不通過藥事管理委員會,由個人或少數人確定本院用藥品種和規格,隨意采購未經備案藥品等問題。三是醫療機構在設備采購及醫用材料采購過程中違反規定,違規操作,收受醫藥公司返利或變相返利,醫務人員及相關人員收受回扣等問題。四是醫療服務中開“大處方”、濫檢查、重復用藥、開單提成、收受或索要“紅包”,接受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單位贊助的學術、外出考察活動等問題。五是醫療機構違規為醫藥營銷人員提供用藥信息(統方)、發布虛假醫療廣告、有償轉診、科室出租承包,將醫療服務收入直接與個人收入掛鉤等問題。六是醫療機構不嚴格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收費行為不規范,自立項目收費、分解收費、重復計費,違規加成出售藥品等問題。(記者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