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夫山泉產品標準不如自來水”消息一拋出,隨即掀起軒然大波,質疑“言之鑿鑿”,回應“有理有據”,各自都拿出不同版本飲用水標準“撐腰”,公眾被弄得云里霧里。
表面看似產品質量之爭,背后暴露出的,則是飲用水標準“山頭林立”、彼此打架,地方標準更新緩慢、踏步不前的亂象。
一個水“N”種標“山頭林立”幾多亂
近日,農夫山泉有點“煩”,被指產品標準還不如自來水,依據來自其采用的浙江省《瓶裝飲用天然水》地標中,鎘、砷等上限寬松于國標GB5749-2006《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一倍以上。
而農夫山泉解釋稱,其產品質量高于國家現有任何飲用水標準,此事有“幕后推手”。
一時間,眾說紛紜,迷霧重重。記者調查發現,農夫山泉采用的浙江地標是2005年發布的,與當時有效的舊版生活飲用水國標,以及瓶(桶)裝飲用水國標相比,砷、鎘等指標相同,菌落總數、鉛等指標比舊版生活飲用水國標還更嚴苛,而質疑者用于對比的新版飲用水國標則是2007年才開始實施的。
但是,這并不能成為企業一直依照地標執行的“擋箭牌”。中國工程院院士、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研究員陳君石認為,只有在沒有國標,或產品銷售地域性特別強等條件下,企業才可以采用地標,農夫山泉產品目前并不符合這種“例外”。
而且,浙江地標起草單位中,只有“農夫山泉”一家飲用水企業,也被質疑有“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之嫌。
“標準之爭”背后,折射出的更是我國飲用水標準中,“一個水"N"種標”亂象。
記者查詢發現,飲用水國標就有生活飲用水、飲用天然礦泉水、瓶(桶)裝飲用水、瓶(桶)裝飲用純凈水等四個;地標更是“山頭林立”,僅廣東就有天然凈水、天然山泉水兩個標準。
專家認為,標準紛繁蕪雜容易導致企業“適用混亂”,甚至避高就低。
國標四年越調越嚴地標八年“原地踏步”
記者調查還發現,無論是瓶(桶)裝飲用水國標、瓶(桶)裝飲用純凈水國標,還是飲用天然礦泉水國標,從2005年到2008年,都對部分指標進行了更嚴格的調整。
例如,2008年,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先后兩次發出修改單,對瓶(桶)裝飲用水國標中的濁度、砷、鎘進行“收緊”,砷、鎘限值與新版生活飲用水國標協調一致。
專家認為,無論是礦泉水、純凈水、天然水,只要是“瓶(桶)裝飲用水”,就應符合相應國標。然而,數年過去,浙江2005年版地標卻“踏步不前”,滯后于國標更新。
事實上,這并非“效率低下”,而是背后“暗藏玄機”。2003版瓶(桶)裝飲用水國標出臺后,對鎘、霉菌、酵母等含量的上限規定寬松于2002版浙江地標。不到三年時間,浙江就“與時俱進”“步調一致”地跟進“調松”,理由是“順應企業要求”。這種“就低”卻不“追高”的做法令人深思。
一位食品監管部門負責人說,“地標”不論如何細化,都不應低于國家“大標”,否則就失去意義,應該自動廢除或無效,更不能為了本地的利益,而給予企業特殊門檻“便利”。
“標準之爭,背后是利益博弈。”中國食品工業協會專家委員會委員汪國鈞說,政府如果不主動“調高”,企業為了節省成本,自然樂意默不作聲。
告別標準“交叉不一”更新謹防“開倒車”
不少專家認為,一直以來我國食品衛生和質量兩套國家強制標準并行,經常容易“打架”,即同一套標準下合格的產品,按照另一套標準卻有可能不合格。再加上還有一部分強制執行的行業標準,就更增加了標準亂象。
標準更新滯后、交叉不一,不僅容易引發公眾質疑,更容易讓行業和企業無所適從,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因此,應本著負責任的態度,實現修訂更加及時、標準更加統一,特別是切忌“開倒車”。
按照2012年印發的《食品標準清理工作方案》,到2013年底,將完成對我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食品衛生標準、食品質量標準,以及行業標準中強制執行內容的分析整理和評估工作,并提出清理意見。
陳君石介紹,按照工作步驟,標準清理正在從標準審評的專業委員會,到國家部委層面,一步一步地推進。“遵循原則是只有唯一一套國家強制性食品安全標準。”
“我國目前強制性食品標準就接近5000種,散落于數個國家部委。”汪國鈞說,標準清理還需再提速。如涉及標準新制定和修改,還應多吸納企業、行業協會、專家、公眾等廣泛參與,不能只被一些大戶“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