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社會關注的海南“雙面官員”——海南省農墾總局審計局原局長韓升疇索賄受賄一案,經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韓升疇8年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2年年初,時任海南省農墾總局發展計劃處處長的韓升疇,在審查各農場土地合作開發項目立項請示的工作過程中,利用負責農墾總局項目建設的審查、批復、下達等職務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土地開發項目合作方人員賄賂共計人民幣250萬元、港幣20萬元。
然而,韓升疇在日常工作中給人的卻是另一個印象。“學有所得,學以致用,為海南農墾的改革發展貢獻聰明才智。”2008年8月5日,時任海南農墾總局辦公室主任的韓升疇在海南農墾第四期場處級干部培訓報告會上說。
2011年3月1日,時任海南省農墾總局發展計劃處處長的韓升疇被授予“學法用法模范公務員”榮譽稱號。
《法制日報》記者采訪多個部門,了解到作為“雙面官員”的韓升疇一面高唱“為海南農墾貢獻聰明才智”,另一面卻貪腐200余萬元的“雙面人生”。
聲稱不能貪圖享樂
1959年8月10日,韓升疇出生在海南省文昌市,在職研究生學歷。自工作以來,仕途一帆風順,曾先后擔任海南航權辦秘書長,海南省農墾總局辦公室主任、發展計劃處處長、統計局局長、商務處處長,“落馬”前任海南省農墾總局審計局局長。
“他走入仕途以來相當順利,日常生活中為人老實憨厚。”熟知韓升疇的同事這樣評價他,聽說韓升疇因貪腐被抓后,大家都感到非常吃驚,這與他平時為人正派的所作所為很不相符。
據知情人透露,2008年4月至12月,海南農墾系統473名場處級領導干部在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參加培訓。韓升疇當時擔任海南省農墾總局辦公室主任,也在培訓學員之列。他在結業時所作的報告《學有所得,學以致用》被《綠動天下——海南省農墾學員赴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培訓文選》收錄。
其中讓人印象深刻的是,韓升疇在《學有所得,學以致用》的報告中,大談干部的廉潔和責任。其名言是“作為海南農墾一名企業管理者,我們不能貪圖享樂,我們作為共產黨人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必須肩負起改革海南農墾落后面貌的重擔,為開創海南農墾改革發展新局面努力工作和貢獻聰明才智”。
2011年3月,海南農墾貫徹實施“五五”(2006至2010年)普法規劃中,涌現出一批工作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當時,韓升疇被授予“學法用法模范公務員”榮譽稱號。
權力尋租收受賄賂
韓升疇曾說:“我深知自己肩負著‘把企業做強做大,實現再創海南農墾新輝煌’的艱巨責任和歷史使命。”然而,在生活中他并不是時刻都記得這些責任與承諾。
經審理查明,韓升疇于2010年9月始任海南省農墾總局計劃處處長,負責農墾總局項目建設的審查、批復、下達等工作。2011年至2012年年初,韓升疇在審查各農場土地合作開發項目立項請示的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土地開發項目合作方人員賄賂共計人民幣250萬元、港幣20萬元。
2011年2月,三亞立琳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林立在海南省農場系統開發3個項目。為了使這3個項目能夠得到海南省農墾總局的批準,林立約時任海南省農墾總局計劃處處長的韓升疇到一酒店包廂喝茶,離開時林立將一個裝有10萬元人民幣、煙、黑龍江特產的袋子和一袋東北大米放到韓升疇的車上,韓升疇收下后開車離開。
2011年6月,韓升疇與林立在海口一酒店五樓咖啡廳喝茶,喝完茶后林立將一個裝有10萬元人民幣、一條中華香煙和一包東北蘑菇干的布袋子和一袋東北大米放到了韓升疇的車上,韓升疇收下后開車離開。
2011年下半年,林立分兩次約韓升疇,將一個裝有5萬元與10萬元人民幣的袋子交給韓升疇,韓升疇收下后離開。
自此,嘗到“甜頭”的韓升疇一發不可收拾,大肆索賄受賄,完全忘卻了自己“為海南農墾貢獻聰明才智”的豪氣與責任心。
2011年上半年,海南盛贊投資有限公司老板周鑫峰,分兩次向時任海南省農墾總局計劃處處長的韓升疇行賄共計10萬元人民幣;韓升疇收受海南地恒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莊建川30萬元人民幣;收受海南華龍泰公司項目負責人鮑寧20萬元港幣;收受三亞豐眾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老板梁濤10萬元。
2011年下半年,昌江紅林農場紅林翠峰林苑項目負責人許云林兩次共送韓升疇60萬元;三亞融立房地產開發公司負責人莊錫山送給韓升疇50萬元;海南眾通房地產有限公司負責人孔德星分三次共送給韓升疇30萬元;樂東華遠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老板尹權分兩次送給韓升疇10萬元。
2012年2月左右,陵水牛嶺古商道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段麗娜為感謝韓升疇在省農墾總局審批其公司與嶺門農場合作的“牛嶺古商道度假區”項目過程中提供的幫助,向韓升疇行賄15萬元。
聞聽事發突擊退錢
韓升疇曾自詡要做為企業創效益、謀發展的“實干家”,而不是在管理上只會紙上談兵的“趙括馬謖”。可是,他既沒有成為“實干家”,也沒有成為“趙括馬謖”,而是成為了一個嘴上一套、行動又是一套的收受賄賂200余萬元的“貪腐蛀蟲”。
2012年5月,檢察機關在偵查其他案件時發現該線索,韓升疇聞訊自知收受賄賂的事情已經敗露,心生忐忑。
同年5月11日,韓升疇主動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投案。5月15日,海南省檢察二分院決定對韓升疇涉嫌受賄一案立案偵查。韓升疇如實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并退繳全部贓款。
“早知有今日,就不會這樣一手蓋公章、另一手拿錢了。自以為做得天衣無縫,終究還是躲不過法律的制裁。這種‘臺上唱高調,臺下收黑錢’的生活真累……”韓升疇對檢察官說。
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認為,韓升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觸犯刑法。2012年7月26日,海南省檢察院第二分院以韓升疇涉嫌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向海南省二中院提起公訴。
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韓升疇有期徒刑8年,犯罪所得贓款依法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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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年初,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湘潭市原副市長朱少中案作出二審判決:判處朱少中有期徒刑10年。
此前,朱少中在公開場合始終保持著清廉、干練、上進的正面形象。因此,朱少中又被稱為“雙面貪官”。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外發布消息稱,朱少中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合并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同時,朱少中受賄犯罪所得贓款151.4875萬元(已減去退還和上交的部分)、非法所得贓款39.7萬元,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判決書中還詳細列出了朱少中14項受賄事實及一項濫用職權事實。通過判決書可以看出,朱少中利用職務便利,不僅幫人承攬工程、協調貸款、減免稅務、安排職務,甚至以手中權力幫人催討工程欠款。(記者邢東偉吳曉鋒實習生翟小功)
□說“法”監管不力滋生“雙面官員"
“雙面人”,即公開場合是一種人,暗地里又是一種人,臺上臺下兩個面孔,人前人后兩種表現,所謂大奸似忠者,便是如此。“雙面人”既是一種社會現象,也是一種心理學現象。但可怕的是,一旦具有干部身份的人成為“雙面人”,即“雙面官員”或“兩手干部”,他們“左手貪現金、右手拿先進”,公開場合大講廉政、為民服務,暗地里卻利用權力尋租,“面具”戴久了就摘不下來了,由此喪失自己的使命感。
“雙面官員”的出現,歸根結底仍在于權力缺少監督。缺少監督的權力既傷了普通大眾,“面具”持有者本人也難免“受傷”。因此,杜絕“雙面官員”的出現,一則必須加強領導干部自身學習,提高黨性修養,增強廉潔自律意識;二則要建立健全相關法律規范,預防職務犯罪;三要加大懲處力度,切實做到“以儆效尤”之勢;最后,必須用制度來規范權力的運行,必須將權力置于組織、群眾、法律、輿論的有效監管之下,將官員的權力公開化,讓群眾切實參與到監督與管理機制之中。
邢東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