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二級綜合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量不得低于40%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年版)》(以下簡稱“2012年版目錄”)將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實施。4月27日,省衛生廳、省食藥監管理局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大力推進公立醫院臨床合理、規范使用基本藥物,其中,二級綜合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量和銷售額要達到40%—50%。 通知要求,要切實維護國家基本藥物在基層用藥中的主體地位,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2012年版目錄中藥品的銷售額應不低于藥品銷售總額的80%。各地各單位要大力推進公立醫院臨床合理、規范使用基本藥物,二級綜合醫院基本藥物使用量和銷售額要達到40%—50%,其中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縣的二級綜合醫院要達到50%;三級綜合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要達到2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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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