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東森新聞網報道,臺灣地區海巡部門今天(14日)說,艦艇在南方海域執行護漁任務時,若遇到菲律賓公務船攻擊臺灣地區漁船狀況,充分授權給各艦長使用輕武器。
菲律賓公務船9日開火攻擊屏東籍漁船“廣大興28號”,造成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臺“海巡署”表示,相關艦艇執行護漁任務時,以編號MCS3001菲律賓公務船為緝拿目標。
臺“海巡署”說,臺南艦、福星艦有裝設20機炮,福星艦上設置兩挺T75機槍,海巡人員則持有手槍、步槍和沖鋒槍;若遇緊急狀況必須使用20機炮、40快炮,則要請示“海巡署長”王進旺。
不過,官員表示,仍會依照當時情況判斷,不排除“邊做邊回報”,以保護漁民為第一優先考慮。
臺“海巡署”說,執行南方海域護漁任務,除使用20機炮、40快炮需向上呈報外,其余輕武器配備如步槍、手槍、機槍,充分授權給各艦長,并視當時情況決定開槍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