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一男子在海口經營一家KTV,但KTV并非僅僅提供客人唱歌娛樂,還為吸毒人員提供吸毒場所。去年年底,民警在該男子經營的KTV場所內抓獲67名吸毒人員。近日,海口龍華區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現年24歲的趙某云是屯昌縣人,在海口海秀中路一賓館會所內經營KTV生意。去年12月26日凌晨2時許,公安民警在趙某云所經營的會所內的四個包廂里查獲到67名尿檢呈陽性的吸毒違法人員,并當場在包廂內扣押到被吸食后殘余的毒品、吸毒用的碟子、吸管若干,從收銀臺扣押到會所經營的記賬本3個。經鑒定,從包廂內扣押到的毒品均含氯胺酮或氯胺酮、甲基苯丙胺、海洛因等成分。
經法院審理認為,趙某云非法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近日,法院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