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高三的孩子與其他學生發生摩擦,身為交警中隊長的父親帶兩名朋友趕到學校,將兩名學生打傷。昨日,本報報道此事后,漢中市公安局對當事民警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處理決定。
5月9日晚10時許,在勉縣一中高三就讀的學生肖某和其他學生發生摩擦,隨后發生廝打。事后,感覺受到委屈的肖某打電話給家人,身為漢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交大隊三中隊隊長的肖某父親和兩名朋友先后趕到學校,在公寓樓內,肖某父親的朋友對學生劉某、馬某腳踢、扇耳光,隨后,被趕來的民警和老師勸離公寓樓。
昨日下午,漢中市公安局作出處理決定,肖某父親身為公務人員,在處理家庭事務時方式不當,產生一些不良影響,決定對其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處理。(記者 李小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