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給零花錢買東西吃為誘餌,先后對兩名幼女實施奸淫。5月15日,記者獲悉,九江市修水縣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顧某提起了公訴,修水縣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被告人顧某有期徒刑9年。
據了解,2012年3月,顧某在鄰居家玩耍時發現10歲的小甜(化名)無人照料,即起歹念,以給零花錢買零食吃為誘餌,將被害人騙至當地一小學的女廁所內實施奸淫。之后,顧某采取上述同樣手段,多次奸淫被害人小甜。
同年6月17日,顧某途經當地一小店鋪,以給7歲的小珊(化名)買東西吃為誘餌,將小珊騙至一小學后墓地處,對被害人小珊實施奸淫。兩天后,顧某被當地公安機關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