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瀟湘晨報》報道,有網友稱,湖南岳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新開中隊隊長顏建軍駕駛一輛套牌車長達兩年之久,在全市交警安裝的各個攝像頭均有攝像記錄的證據。經調查核實后,岳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其作出了罰款3500元、駕駛證記12分、收繳違法使用的機動車號牌的行政處罰。岳陽縣公安局對其停止執行職務并將按照相關紀律規定進行處理。作為一名公安警察,還是一名隊長,如此的行為讓公眾無法接受,特別是在當今新交規剛頒布之際,作為一個執法人員,更應以身作則,為所有的駕駛員起到模范帶頭作用,而不是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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