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面包車車窗沒關緊,許某拉開車窗,隨手把點燃的煙頭扔進車里,等待大火把車燒得只剩骨架。
他用類似的方式燒毀了16輛車,絕大多數是面包車。每次作案后,他都會返回現場,看一眼車被燒毀的樣子。
去年3月14日早上,司機老陳發現,頭天晚上停在路邊的車被燒得只剩個“空殼”。車是老陳租的中巴公交,他立即報了警。
警方通過監控視頻發現,3月13日晚上8時30分許,一中年男子走到車前,拉開車窗鉆進車里,2分鐘后,車開始冒煙,該男子跳窗而出。
監控拍攝到,該男子走路時有些跛腳,長發,偏瘦。去年4月9日,民警在長江路與建云街交叉口附近,發現一男子和監控中縱火的男子特征吻合,便將其帶回派出所。
該男子名叫許某,周口人。經審訊,他承認老陳的車就是他燒的。算上老陳的車,不到3個月他已經燒了16輛車,10多輛車被燒報廢,而且絕大多數是面包車。最多的時候,一個晚上他燒了4輛。
瘋狂
不到3個月燒了16輛車
原因
曾被面包車撞了3次
辦案人員對許某做了精神病學鑒定,結果證明,其精神正常。
許某說,是面包車把他害了。1995年到1999年間,他被面包車撞了3次,其中兩次肇事司機逃逸,另外一次司機不愿承擔治療費用。
車禍不僅讓他右小腿骨折,走路距離一長就一瘸一拐,還讓他對面包車心生仇恨。許某說,他第一次燒車是去年1月14日晚上。當時,他經過張魏寨村一條小路,看一輛面包車沒鎖車窗,就把未熄滅的煙頭隨手扔進車里。
去年4月7日凌晨,他喝了點酒,走到張魏寨南街時,看到路邊停了10多輛面包車,其中一輛車里放著許多塑料編織袋。他打開車窗,把煙頭扔到編織袋上。隨后,又連著點了2輛。
許某說,每次作案后,他都會返回現場,看一眼車被燒毀的樣子,這樣才算出了氣。
判決
構成放火罪,獲刑8年
昨天,二七區法院審結此案。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月14日至4月7日,許某為泄私憤,先后在張魏寨村、老代莊村及周邊地區,采用將煙頭從車門玻璃縫隙處扔進車內,引燃座位布料,或進入車內用打火機點燃車內座套的方式,燒毀、燒壞陳某等人所有機動車輛共計16輛,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4.5452萬元。
法院認為,許某故意縱火焚燒公私財產,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放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