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蔣開枝等人在曲靖受審(資料圖)
不到一年的時間,會澤農婦蔣開枝等36人,就組織和領導指揮販賣嬰兒多達223人。去年6月16日,經曲靖中院對這起公安部督辦的重特大拐賣嬰兒犯罪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蔣開枝被判死刑,35個從犯分別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不等。一審宣判后,36名被告不服判決,向云南省高院提起上訴。5月17日下午,云南省高院在宣威市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一年不到販嬰223人
曲靖中院審理查明,2009年底至2010年8月不到一年的時間,今年52歲的會澤縣農婦蔣開枝等人將從云南宣威、會澤、開遠等地拐騙、收買來的嬰兒販賣到河南省的共同犯罪中,蔣開枝從收買嬰兒、雇傭和安排人員運送和接送嬰兒、支付和收取買賣嬰兒的費用等環節均起組織、領導和指揮作用,并且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嬰兒223人。其中李金順、徐順花夫妻賣給蔣開枝嬰兒29人,裴文蘭等18人幫助蔣開枝運送嬰兒194人。
蔣開枝每販賣一個男嬰可獲利3萬余元,一個女嬰獲利2萬余元;幫助其每次運送者可以獲得3500元至4500元不等的報酬。為方便購買和轉運嬰兒,蔣開枝在宣威某醫院附近專門租房,同時聘請了彭慶托等三人專門為自己開車接送嬰兒及運送人員。長期雇傭吳仕珍等18人將收購的嬰兒運送至河南省鄭州市。
為避免乘坐火車的疲勞和風險,蔣開枝在“收貨”后,直接請人制作假出生證,雇傭裴文蘭、黃麗、彭云梅等以孩子生母的身份,坐飛機直接飛河南鄭州后再安排人“接貨”。
2011年1月,隨著蔣開枝落入法網,該團伙36名成員最終被公安機關摧毀。36名被告人中,年齡最大的65歲,最小的剛滿20歲。其中女性被告人高達28人,其中大部分都來自偏遠山區,文化程度為文盲和半文盲的高達34人。
一審判決主犯死刑
曲靖中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開枝等36人以出賣謀利為目的,參與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兒童的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根據庭審查證的事實和證據表明,本案犯罪成員較為松散,多數被告人屬于親戚關系,經相互介紹參與犯罪,并且在共同犯罪中,相互獨立,僅受蔣開枝指揮和安排,與法律規定的犯罪集團構成要件不相符。共同犯罪中,彭慶托等受蔣開枝雇傭參與接送嬰兒,或將尋找到的嬰兒出賣給蔣開枝,均起輔助作用,是從犯。
據此,法院根據被告人參與買賣嬰兒和運送、中轉嬰兒的事實、情節、人數以及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并結合被告人的歸案情況、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情況,以拐賣兒童罪,判處被告人蔣開枝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彭慶托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被告人寧選斌、張林鵬、裴文蘭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同時對黃麗等31名被告人判處14年至3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處罰金。
36人稱量刑過重
一審宣判后,蔣開枝等36人以量刑過重為由,紛紛提出上訴。5月17日下午,云南省高院在宣威法院開庭審理蔣開枝等36人團伙拐賣兒童上訴案。
或神情暗淡、或泣不成聲。36人一字排開,幾乎與審判庭同寬。法庭審理中,公訴機關從李金順、徐順花夫妻等12起提供嬰兒出賣給蔣開枝、裴文蘭等18人幫助蔣開枝運送嬰兒、彭慶托等3人運送嬰兒和張林鵬接應嬰兒、彭關懷等幫助蔣開枝代養嬰兒等五個方面指控蔣開枝等36人拐賣嬰兒犯罪事實。
至5月17日下午4時許,該案二審庭審結束,法院將擇期宣判。(夏體雷 胡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