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起保定市市區內養雞、鴨要罰款 最高2000元
保定向個人影響市容環境問題“開刀” 18日起,市區內養雞、鴨要罰,占道燒烤不改也要罰 各區公布舉報電話 6月4日,保定市通過了《保定市個人影響市容和環境衛生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欲通過規范市民個人行為,進一步改善市容市貌。該辦法自6月18日起正式實施,有效期2年。期間,市民隨地吐痰、占道燒烤拒不改正等個人行為等都將受到處罰。 經濟處罰為主最高罰2000元 該《辦法》對影響城市容貌和環境衛生的17大類不文明行為,分別作出了詳細說明和處罰規定。據了解,此次針對市民不文明行為進行的行政處罰,主要以經濟處罰為主,罰金最低為10元,最高為2000元。 其中,罰款金額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為包括以下四項:違反規定占用道路、綠地、公共場所,從事車輛清洗、維修經營活動的。 在街巷和居住區從事商業性屠宰家畜家禽和加工肉類、水產品等活動的。 占用、損毀環境衛生設施的。 個人設置戶外廣告牌、霓虹燈、顯示屏幕等,內容不健康、文字不規范,有安全隱患責令后拒不改正的。 市區內養家禽逾期不處理將按量處罰 此前,令市民詬病的社區養家禽問題在《辦法》中也有涉及。 其中提到,禁止在市區內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等家畜、家禽。如果確實是因教學、科研以及特殊情況確需飼養的,應當經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批準。違反規定的,予以警告,責令限期作出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予以沒收,并處以每只20元罰款。 除家禽外,市民在市區飼養寵物,也有相關規定。對寵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場所產生的糞便,飼養人應當即時清除,違反規定的,責令清除;拒不清除的,處以50元罰款。 此外,對攤點經營者也有相應規定。經營者應當及時清運并依照環衛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方式傾倒垃圾、糞便。 同時,餐飲攤點不得將餐廚垃圾排入下水道、河道,不得倒入公共綠地,不得與其他垃圾混倒。否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公共場所生活陋習也會遭罰 此次《辦法》也針對一些市民在公共場所的陋習做了處罰規定。如隨地吐痰、便溺,罰款10元;亂丟瓜果皮核、紙屑、煙頭、飲料罐、塑料袋、食品包裝袋等廢棄物,罰款10元等。 對于生活垃圾也將不允許隨意傾倒。其中規定亂倒污水,亂丟電池、熒光燈管、電子顯示屏等有毒、有害物品的行為,處以20元罰款;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物品,將處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針對居民在裝修房屋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應堆放到指定地點。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或者將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處200元以下罰款。 個人影響市容問題可舉報 據了解,此次操作辦法主要針對城市環境和環境衛生兩大項目,而針對破壞市容環境衛生行為,將由保定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及各區分局實施行政處罰。 期間,對執法人員不依照法定程序進行行政執法,打罵、侮辱當事人,故意損壞、擅自處理或侵占當事人物品等行為的,主管人員和責任人員將被追究行政處分乃至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保定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中心設置了市容和環境衛生舉報、投訴平臺,24小時受理市民對市容和環境衛生問題的舉報、投訴,督促責任單位整改落實。 各區舉報電話: 保定市數字化城市管理服務中心24小時熱線:2036110、2037110、2038110 南市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24小時熱線:5078803 北市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24小時熱線:3328905 新市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24小時熱線:5951282 高新區數字化城市管理指揮中心24小時熱線:3327748(記者張衛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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