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變過臉男子翻了臉
遭遇男友悔婚的她已向遂寧兩家醫院索賠
個人整容是否應在婚前告訴對方引發熱議
面容清秀、鼻梁高挺、長相標致……相信你也會為這樣的女友驕傲。
但當你發現她整過容,你會冷淡疏遠還是依然愛她?高女士交往3年的男友就選擇了離開,取消了婚禮。
26歲的蓬溪人高女士與男友交往3年,約定今年5月舉辦婚禮。不料,在婚期前夕,男友離開了她,兩人分手了。原來,愛美的高女士3年前在遂寧陽光麗人醫院對鼻梁、臉部進行了整形。而數月前,男友家人在大街上發現了她整形前后的多張對比照……
成也整容
身邊人都說她漂亮了
昨日,根據高女士提供的證據照片顯示,在一門面的櫥窗上,懸掛著多張整形美容的案例圖片,其中不乏赤裸裸的女性豐胸前后圖片。其中三組術前術后對比照中,術后照明顯看出就是站在記者面前的高女士。照片上方還有“改臉型隆鼻、下頜、酒窩”等文字描述。記者留意到,照片下方均打有“容光整形美容醫院”的字樣。
現在的高女士面容清秀、鼻梁高挺、長相標致,但穿著白色修身連衣裙的她看起來有些憔悴、心事重重。昨日,高女士向記者坦承,整形后,身邊人都說自己變了樣,漂亮了很多。
敗也整容
男友自認受騙叫她“假女人”
按計劃,今年5月1日,高女士就將與男友舉辦婚禮。但她還沒來得及穿上婚紗,男友及其家人發現了她的“秘密”。
數月前的一天,高女士男友的表姐路過遂寧城區鹽關街,看到路旁櫥窗上一組整形照片竟與高女士非常相像。她隨即給高女士男友發去照片求證。確認后,男友及其家人非常震驚。
高女士說,他們對她開始疏遠、冷淡,甚至冷嘲熱諷。男友認為,高女士欺騙了他,經常稱她“假女人”。其實她只是對鼻子和臉進行了整形,花費了上萬元。但是旁邊其他豐胸廣告等,極易讓人產生聯想。
“男友甚至質疑,自己還有很多事欺騙了他,兩人關系迅速惡化。”她傷心地說,3年戀愛中,兩人本來恩愛有加。
4月底,高女士才將此事告訴父母,而男友已經離開四川。男友打電話告訴她,“我媽說,如果我和你結婚,就不認我這個兒子”,說完就掛線了。
最新進展
高女士向兩家醫院索賠
日前,高女士的律師已向遂寧市陽光麗人醫院和容光整形美容醫院發去律師函,就兩家醫院侵犯個人隱私和肖像權索賠,同時要求醫院公開致歉。
昨日,遂寧市陽光麗人醫院相關負責人稱,當時為高女士做手術的是羅醫生。該醫生去年11月份到容光整形美容醫院上班了。醫院的顧客資料都由醫生保管,而羅醫生在離院時并未辦交接手續。但該羅姓醫生稱,各種資料都移交給了院方。高女士還稱,羅醫生曾約談自己,希望能低調處理此事。昨日中午,容光整形美容醫院一位姓張的負責人稱,對該事件情況暫不知情。
整容這件事婚前說不說
有人說,整容、情史、婚史甚至性癖好這些都應該是個人隱私,只要婚后兩個人好好過不就行了?也有人說,婚前隱瞞整容的事,等同于詐騙。我們看看律師對此如何分析:
A.隱瞞整容嚴重不到詐騙
北京市岳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婚姻法專業律師楊曉林表示,在《婚姻法》中能找到的,明確規定的婚前隱瞞真相行為并引起婚姻無效的僅僅是婚前隱瞞精神病史的情況。
楊律師說,隱瞞整容、情史的行為不能定義為法律上的“欺騙”。但其實質卻是破壞了夫妻間最基本的相互信任,違背了《民法》誠實信用原則,在可能影響丈夫結婚意愿上,侵犯了丈夫的“知情權”,而不在于其是否做過整容這件事情本身。
B.實話實說婚前杜絕隱患
《婚姻法》總則中有一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這也是夫妻間知情權的一個基礎。楊曉林律師分析說,“一般情況下,整容、情史這些事對多數人來說確屬個人隱私,受法律保護。但夫妻身份具有特殊性,某些方面“隱私”知情權具有現實意義。”
楊律師說:“整容、情史和性取向這些敏感的字眼既可能影響到人們結婚意愿的取舍,更有可能影響到婚后感情的維系和婚姻生活質量。隱私權和知情權的沖突是婚姻的現實尷尬。”但從對婚姻的慎重和對相互負責的角度出發,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態度,事先讓對方知悉這些情況,取得理解和諒解,將一切可能的隱患杜絕在婚前。
(綜合央廣、北京晚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