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招生簡章須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昨日(21日),記者從石家莊市教育局了解到,省會2013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政策正式出臺。根據《石家莊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學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招生前,必須將本校招生簡章向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否則將不予注冊。 《通知》規定,中等職業學校在錄取工作中,可實行注冊入學、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辦法。衛生類學校和具有頒發幼兒教師資格資質的幼教類學校招生錄取要向省相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要繼續加大聯合辦學力度,大力推行校企合作辦學,積極與企業進行“訂單培養”或“企業冠名班”辦學;與企業聯辦應就學生實訓、頂崗實習、就業等方面雙方責任簽訂聯辦協議。實行校校聯合辦學的,合作雙方必須是具備學歷教育辦學資格的中職學校。已經獲得過中央、省財政支持的學校以及列入國家改革發展示范校項目建設的學校,在招生政策上各地要予以傾斜,避免地方保護和招生封鎖,確保優質學校能夠跨地區招生,其他學校也要實現跨區域招生。 為了規范辦學,市、縣兩級教育部門在招生工作開始前,要對具有招生資質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的學校名稱、聯系方式、招生專業等信息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進行公示;凡是在學生資助工作中出現嚴重問題的學校,限制或停止其招生。已經停止招生的學校未經審批機關批準,不得招生。 為了嚴格招生紀律,教育部門要求中等職業學校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的非法招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實行有償招生,同時,堅決杜絕招生學校虛假不實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各學校招生前須將本校招生簡章向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否則將不予注冊。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加強對學校招生的監管,及時糾正學校招生不規范行為,嚴把學籍管理關,堅決杜絕虛假注冊等現象。 |
關鍵詞:招生政策,中等職業學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