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京城媒體報道,在北京東四環大郊亭東南角一個名為“廣華新城”的在建經濟適用房項目,被曝定向銷售給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來其售價可能只在1萬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現在,這一區域商品房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方米。
針對此事,中央臺《經濟之聲》做了調查。
經濟之聲報道:在北京東四環大郊亭橋東南角,有一片并不顯眼的大工地。透過院門能看見近處一大片空地,遠遠地能看見東側矗立著多個塔吊。資料顯示,這個名為廣華新城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為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服務中心,用地規模超過108萬平米,總建筑面積為243.7萬平米,計劃建設83棟住宅樓,不過想要住在這里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要講身份的。
據了解,這個項目將面向部委公務員和央企職工。據媒體此前報道,廣華新城對口單位公務員未來不僅可以用成本價購買,取得產權5年后,還可以根據北京市的政策轉為商品房上市出售。
據媒體報道,目前這里的定向售價很可能是1萬元/平米左右。而周邊東四環區域新房售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米,比如在售的廣渠金茂府;而東四環外的沿海賽洛城,二手房也已經達到3萬元/平米。
在這個項目中,有20%的住宅樓是提供給中石化公司的。對于這樣一家央企的職工來說,似乎高企的福利早已經習以為常。不過這次,中石化新聞發言人在接受經濟之聲記者黃釗采訪時,對這個項目卻支支吾吾。
發言人:我們現在你還是問國管局的,問他們吧,因為這個項目是他們的項目,我們情況不太了解。
記者:情況不太了解是吧?但是我看到中石化確實北京燕山公司好像也是給提供了些支持?
發言人:因為他這塊地原來好像是我們的一個化工二廠。就是化工二廠搬遷了,原來在四五環邊上,工廠不能再存在了,后面怎么運作得我就不太清楚了。
我們的記者翻查資料了解到,這個項目的建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服務中心。記者試圖從項目聯系人王志鴻那里了解關于這個似乎帶有福利性質的住宅項目到底是怎么回事,但對方顯得十分謹慎和警惕。
王志鴻:這個我跟您說我不太清楚這些。
于是記者又找到了這個項目的一家承建單位,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總承包部趙先生對此也三緘其口。
記者:咱們是參與了廣華新城經濟適用房的項目建設嗎?
趙先生:對。
記者:這個項目是國管局直屬的項目是吧?
趙先生:對,您說。
記者:最后是一個定向的經適房是嗎?
趙先生:這個我不是特清楚,因為我們是市場招投標的。
針對廣華新城的定向銷售,去年9月,網上就已經有北京保障房輪候人員,呼吁向這一北京在建規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區”爭取部分房源。在保障房輪候者看來,保障房優先、定向給部委公務員和央企員工,有失公平。
事實上,不止是在北京,全國多地均有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包括一些特權企業存在著面向他們銷售的“定向經適房”項目。
鄭州市僅1/3經適房供市民公開選購其余流入暗渠
鄭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數字顯示,2005年至2009年間,開發商上交至鄭州市經適房管理中心供市民公開選購的經適房房源,僅占總房源的1/3,其余的都流入“暗渠”。
據調查,流失的房源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項目在繁瑣的審批過程中,職能部門為了部門利益強留房源;二是開發企業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為便于疏通各種關系以及照顧自身社會關系,自行預留部分房源;三是管理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在履行行政審批職能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索要房源。
青島市各級機關向公務員違規分房經適房成福利房
提起青島市長沙小區,當地人都稱之為“公務員小區”,因為這個經適房項目入住的都是青島市各政府部門的公務員。其中的住戶、青島某機關公務員李先生告訴記者,青島市公務員定向的經適房項目有好幾個。
記者了解到,除了市級機關公務員有這種“福利分房”外,青島市各個區市也都有面向轄區范圍內公務員的經適房項目。而青島市2013年經濟適用房申請政策規定,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顯然,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并不符合這一政策要求。
深圳海關為員工福利分房20萬買入轉手賣400多萬
今年5月,有媒體爆出,深圳海關“為解決員工住房難問題”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斷有房源放租,并已有出售或準備出售房屋套現的案例。
2009年海關員工只需要以20-60萬不等的價格,就可以買到過百平方的福利房。但是現在公然以450萬的價格叫賣,有人就說這明明就是特權房嘛。
穿著保障性住房外衣的定向商品房是如何被批準建成的呢?我們也采訪了一位從事地產業的李先生。
李先生:開發商參與保障房可能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直接參與保障性地塊的投標和建設,這個地帶拿出來之前,政府就已經把它設定為保障房的用地。另一種方式,現在在北京也比較流行,在商品住宅的競投過程中,政府會設定一定的價格上限,當價格超過上限時,會要求競標參與方來競投保障房的面積,最終以競標面積多者取得土地。之后,開發商就要承擔建設,并移交保障房的責任。
開發商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實際上只承擔待建和移交的功能。
李先生:開發商建成之后,提交給政府,關于后期的處理,都是由政府的主管部門來決定,包括分配方式和最終的價格。
2007年,國務院下發了24號文件,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在這之后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尤其是在2010年以來,中國開始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但是數量龐大的保障性住房在全國拔地而起,隨之而來的是各種質疑。
來自萬博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米瑞蓉曾經發過這樣的一條微博。他說一直都不太理解,這幾年全國總共建了2000多萬套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每套三人來計算的話,也應該是匯集了6000多萬人,按城市人口6億來算,也算是應該解決了1/6的低收入人群。但是結果會是怎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