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警察在上海市寶山區發生槍擊案的化工廠警戒。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新華社記者陳飛攝
62歲的范杰明一連殺害6人,這背后究竟有什么恩怨?官方通報的作案動機為疑犯因工廠經濟糾紛與同事發生矛盾。那經濟糾紛是怎么產生的呢?
該工廠多次卷入債務糾紛
公司在2012年的兩起經濟訴訟案件中被判賠300余萬元。
昨日下午,記者聯系上上海廣裕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繼文,被槍殺的該公司李姓負責人是他的父親。據李繼文介紹,犯罪嫌疑人范杰明是該公司乙二醛車間負責人范國富的叔叔,被范國富委托管理該車間。李繼文表示,該廠成立于2001年,當時委托范國富負責進口原料、外銷產品,她與范國富之間的經濟糾紛由來已久。
據新民網記者查詢工商部門相關登記信息顯示,事發工廠成立于2001年9月,性質為國內合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營業期限從2001年至2026年,經營范圍為“本企業自產產品的出口業務和本企業所需的機械設備、零配件、原輔材料的進口業務”等。
而根據公開的工商年檢信息顯示,2009年至2011年期間,該工廠的年檢狀態或結果均為“年檢結果正常”;然而從2012年起,該工廠的年檢信息就已查詢不到。
資料顯示,去年3月間,上海某法院就渣打銀行(中國)有限公司訴李姓負責人及其家人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訴訟,向其發過訴狀副本及開庭傳票;同年8月,法院判決書顯示,作為被告的李姓負責人等人無正當理由均未到庭應訴,法院隨即進行缺席審理,判決李姓負責人方面歸還銀行借款本金人民幣1702536.68元;同時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幣19938.41元。
同年9月,李姓負責人及其家人再次成為一起民間借貸糾紛的被告,在浙江杭州一法院被告上法庭。判決書顯示,李姓負責人及其家人等仍未到庭,法院隨后做出判決,李姓負責人等歸還借款本金1500000元,支付利息45000元,支付律師代理費75000元,款項共計1620000元。
經營不善將工廠承包給他人
實際管理者是范國富,范國富委托犯罪嫌疑人運作該公司。
李繼文出示的一份《上海廣裕精細化工有限公司乙二醛車間承包經營協議》顯示,2011年6月26日,李繼文把該廠車間的經營權承包給趙建國,范國富是趙建國的保證人。李繼文稱,雖然承包人寫的是趙建國,但實際管理者是范國富。
李繼文說,因為經營不善,加之資金流出現問題,上海廣裕精細化工有限公司欠外債1900余萬。按照雙方協議規定,公司外債由李繼文承擔,對于公司收益分成,李繼文占60%,范國富占40%。
據了解,承包協議簽訂后,范國富委托其叔叔、犯罪嫌疑人范杰明運作。
拿不到分成欲將工廠拍賣
辭職的會計爆料,范國富曾侵吞過公司款項,激化矛盾。
李繼文說,將工廠承包出去兩年來,自己沒有拿到任何利益分成,“還不起債,工廠進入拍賣程序。”此外,李繼文還表示,一名辭職的會計告訴她,范國富曾在工廠承包出去之前,在該公司做銷售期間,侵吞過公司款項。據稱,這一爆料直接導致雙方矛盾加劇。
由于種種原因,工廠經營狀況依然不佳,并于今年5月16日停產,隨后交由法院進行拍賣。今年5月12日,范國富給李繼文發來《承包經營協議解除通知書》,表示“公司的債務糾紛不能如期償還引起了債務糾紛導致了法院拍賣程序,生產被迫終止”,要求解除承包經營。李繼文則認為,之所以進入拍賣程序,是因為對方沒有給自己利益分成。
據媒體報道,該廠拍賣后,范國富開始拆廠內的設備,要用設備來抵債,李老板不肯,覺得都是自己之前投入的。
基于上述種種矛盾,李繼文的父親李姓負責人曾多次報警,并于數天前,派技術員張云峰到工廠保管設備,引發沖突。
疑犯“離而復返”原因不明
“我父親從無錫去了工廠,已經離開的范杰明是怎么知道的呢?”
李繼文表示,她跟76歲的父親李姓負責人常年住在無錫。昨天下午5點多,范杰明與張云峰發生爭執后持械將對方打死。李姓負責人得知死訊后,跟朋友王大海及王大海的一名員工共三人驅車從無錫趕到上海處理此事。
6月22日晚上9點多,李姓負責人一行抵達工廠,約11點離開工廠的時候,在門口碰到殺人后折回來的范杰明,三人遇害。
犯罪嫌疑人范杰明為何殺人后又返回工廠,李繼文表示自己也想不明白,“我父親去了工廠,已經從工廠驅車離開的范杰明是怎么知道消息的呢?”
對于李姓負責人的被殺,該公司的工人們都很同情,覺得李姓負責人之前對他們都還不錯,就是沒有什么經商頭腦,廠子效益不佳。
另據工人們透露,他們的工資是按月支付的,每個月15日發放,最近的一次發放是5月15日,后來因為工廠停產就停發工資了。涉及工資補償等問題,他們已經在上個月申請了勞動仲裁,有七八十名工人走了仲裁的途徑。6月20日仲裁已經開庭了,但還沒有確認金額。由于尚未得到最終的仲裁結果,工人們的退工單拿不到,也沒辦法找工作,焦急等待在廠外的工人希望能盡快解決這個事情。
脾氣暴躁口碑差的“范主任”
據工廠的工人反映,此人性格暴躁,稍有不順,就發脾氣。
據了解,犯罪嫌疑人范杰明是上海浦東人,曾當過兵。李繼文說,范杰明曾是該廠的保安主管,從2011年6月起,李繼文與范杰明的侄子范國富簽訂承包經營協議后,其任辦公室主任,成為工廠的主要運作人。據工人反映,此人性格暴躁,稍有不順,就發脾氣。
據《新聞晚報》報道,范杰明被工人們稱為“范主任”,在浦東有房。他可能在運作公司之后也占據一定的股份,于是三人之間因為債務的事情一直有矛盾。不過據工人反映,這個“范主任”口碑很差,因為此前李姓負責人在時,他們除了工資外,還有一些勞防用品可以發放,自從去年六月份起,股份重組后就一直沒有東西拿,而且“范主任”從來不和工人打招呼,關系很冷淡。
另據官方通報,疑犯范某是用獵槍射殺了5人(第一個被害人系疑犯持械殺害),那么他的獵槍從何而來?不論根據國家法律還是地方法規,疑犯的獵槍顯然在禁止之列,范杰明從哪里得到了殺人武器,還有待相關部門公布偵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