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發布57中央部門年度審計報告,“三公”經費違規金額4000多萬元
中央單位公車費違規2044萬元
2012年度,審計發現,外交部、國土資源部等14個中央單位,違規“出國費用”和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違規,涉及金額約4250.37萬元。其中,違規“出國費用”2205.95萬元;違規“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2044.42萬元。
昨日,審計署發布中央部門單位的年度審計報告,呈現出2012年度,57個中央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報告表明,“三公”經費違規仍是突出問題。
9中央單位違規出國花費2205萬元
“三公”經費仍是突出問題。外交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自然科學基金會、國家海洋局、民航局、供銷總社等9部門,超標準、超范圍列支出國費用,金額總計2205.95萬元。
外交部部本級金額最高,超范圍列支出國費用1396.29萬元。工商總局本級、海洋局本級、供銷總社社本級則無預算列支因公出國(境)經費,金額分別為13.06萬元、512.21萬元、73.88萬元、67.76萬元。
工商總局還將出國費用超預算支出部分75.09萬元在往來款科目掛賬。
6中央單位公車費違規
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安監總局、銀監會、保監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等6個中央單位及其所屬單位,存在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違規問題,涉及金額共計約2044.42萬元。
2012年,國土資源部所屬中國地質調查局等單位以項目用車名義,通過租賃形式,變相配置公務用車共計24輛,并在財政經費中列支租金合計193.96萬元。
2009年至2012年,農業部所屬藥檢所等4家單位,在6個財政項目中列支辦公樓物業管理費、公務車運行維護費等支出871.19萬元。
2010年至2012年,安監總局局本級將本級公務用車預算,放在所屬機關服務中心編報,3年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共超出核定的預算額度710.3萬元。
三項目損失過億元
報告還通報了三個億元以上違規項目,兩個發生在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2012年,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投資的銅川礦務局棚戶區改造項目信托貸款中,有11億元被投向“四證”不齊項目;辦理的670億元協議存款,有3份簽報未按規定執行會簽程序,涉及金額25億元。
另一個發生在交通運輸部,2010年至2012年,交通運輸部部本級在沒有細化人員經費范圍和標準的情況下,從其管理的543項科研項目的15.56億元預算總額中安排人員經費1.86億元,主要用于人員工資及補貼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