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小學生輕松過暑假 一、二年級不留書面作業
昨天(6月24日),市教育局出臺“十項規定”,要求各地各校嚴格控制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嚴格控制家庭作業、嚴格禁止違規補課等,對經查實的違規辦學、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行為,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要求堅決處罰有關學校及其負責人。 按照市教育局出臺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行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的意見》,全市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隨意增加課時,嚴禁削減、挪用、擠占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非考試科目的課時。 石市還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上午上課時間不得早于8:00。非寄宿制小學、初中一律取消統一的晚自習;走讀生每天在校學習時間,小學不超過6小時,初中不超過7小時。確保寄宿生每天睡眠時間,小學生不少于10小時,初中生不少于9小時。 家庭作業方面,石市要求小學一二年級學生不留書面家庭作業,三年級學生書面家庭作業總量每天不超過30分鐘,四年級學生不超過45分鐘,五、六年級學生不超過60分鐘,初中學生不超過90分鐘。堅決杜絕給學生布置機械性、重復性、高難度的作業,提倡布置探究性、實踐性家庭作業。不準用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戒學生。凡未經審批擅自變更法定休假時間的,一律視為利用節假日集體補課行為。在職教師不能在中介機構、補習場所等進行有償補課,也不能進行有償家教。 石市還要求嚴格控制義務教育學段的考試方式、科目和難度、次數。各地不得在小學各年級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小學除語文、數學、英語每學期期末可以舉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級學科考試外,其他課程不得組織考試。初中各年級每學期只能組織期中、期末2次全校或全年級的學科考試。(記者郭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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