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9494免费视频,国产欧美日韩视频免费,日本高清一区二区三,国产精品久久婷婷六月丁香

新聞頻道 > 速讀中國

媒體梳理5年審計報告總結中央部委十大頑疾

來源: 新京報  
2013-06-25 08:25:50
分享:

  昨天,審計署發布了中央單位2012年度的審計報告。自2003年起,審計署每年發布“中央部門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已成慣例。

  對中央單位而言,每年的審計報告,相當于一次年度“大考”。去年的年度審計報告,爆出“45部門違規轉移套取資金1.57億”、“人口計生委等多部門違規收費2.07億”等問題。

  梳理過去5年即2007年至2011年的年度審計報告,不難發現,違規轉移套取資金、違規收費、違規招投標、私設“小金庫”、“三公”超標等等,均系“老問題”,每一年度的報告中都會出現。

  人民日報曾對此評論稱,“審計發現的問題能否得到徹底整改,是對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考驗”。

  1

  “三公”超標

  國土資源部連年攤派出國費用

  審計報告顯示,自2008年至2011年,國土資源部一直向其他單位攤派出國費用:2008年至2010年,國土資源部部本級及所屬的4家單位,向其他單位攤派出國費用82.85萬元;2010年至2011年,國土資源部部本級向所屬地質博物館等3家單位攤派出國(境)費14.19萬元。

  國務院扶貧辦也曾攤派出國費用。2005年至2007年,向所屬全國貧困地區干部培訓中心,攤派出國培訓費用43.32萬元。

  國資委則由下屬單位承擔出國費用。2009年9月,國資委在組織赴美國政府采購培訓團過程中,由所屬干部教育培訓中心負擔出國費用20.45萬元。

  次年,國資委未按因公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跨地區跨部門考察團組,超出規定人數47人。

  自然科學基金會、民政部也曾超預算出國。2008年至2010年,民政部所屬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超預算支出出國費10.43萬元;2010年和2011年,自然科學基金會出國費用實際發生639.95萬元,超出預算33.95萬元。

  住建部、科技部也曾爆出出國費用問題。

  2010年,科技部所屬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安排的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比2009年調減后的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增加了64萬元。

  2

  “小金庫”

  住建部等設“賬外賬”

  2008年和2010年的年度審計報告,接連爆出國土資源部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設賬外資產。

  2008年度報告顯示,國土資源部2個所屬單位私存私放資金6588.82萬元,用于違規發放津補貼、效益工資等支出。這兩個單位還借助超出實際需求量采購柴油,分別形成賬外庫存4247噸和589噸,金額合計為3433.96萬元。

  2010年度審計報告顯示,國土資源部6家所屬單位私存私放公款1457.91萬元。

  在過去5年的審計報告中,有“私存私放資金、設賬外資產”記錄的國家部委還有住建部、公安部、環保部、水利部、教育部、發改委。

  公安部,2008年至2010年,部分業務局和所屬單位采取多列招待費、會議費等支出方式,將450.88萬元存放賬外,用于餐飲、住宿等支出;環保部,2006年至2009年,所屬一單位私存私放公款130.95萬元,用于本單位職工的餐費、招待費等。

  3

  挪用資金

  質檢總局違規挪用3000萬

  質檢總局、中國科學院、中國社科院等三單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挪用資金問題;隔年的審計報告中,仍然上了挪用資金“榜單”。

  質檢總局,2006年至2007年,挪用公用經費和檢驗檢疫專項業務費等16項專項經費共計2673.48萬元,用于老干部局的基本支出等;2008年,挪用項目經費548.20萬元,其中224.20萬元用于購買筆記本電腦等與項目無關的支出,324萬元補助所屬非預算單位。

  中國科學院,2008年度報告顯示,兩個所屬單位挪用科研經費254.71萬元,用于以個人名義購買其他公司股份等支出;2009報告中,一所屬單位,將科研經費5122萬元用作其銀行貸款的擔保金。

  中國社科院,2008年度報告顯示,2個所屬單位挪用財政資金1009.38萬元,或修建無預算的基建工程,或赴貴州等地旅游;在隔年的審計報告中,其所屬圖書館挪用空調購置專項資金10.87萬元,用于購買平板電腦。

  4

  套取資金

  環保部等虛列支出套取資金

  過去5年的審計報告中,環保部、民政部、質檢總局、農業部、國務院扶貧辦、中國社科院等6單位,均有2次及2次以上通過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資金記錄。

  2005年和2006年,原環保總局在核與輻射安全技術審評項目中,虛報冒領并撥付給自行批準設立的原環保總局輻射監測技術中心監測工作經費300萬元。

  2008年,環保部在中央編辦未批復所屬國家衛星環境應用中心人員編制的情況下,虛報該中心2008年度人員經費預算198.39萬元。

  環保部所屬的中國環境科學學會,則在2006年至2008年,以編造虛假人員名單等方式虛列支出,套取財政專項資金56.14萬元,用于發放勞務費等。

  農業部,2004年至2008年,所屬一單位利用偽造的178張“電話卡話費收據”報銷后,套取資金15.29萬元,違規發放給該中心領導班子等;2008年,所屬一單位申報購房補貼預算時,虛增134人,多申報252.83萬元;2010年,所屬兩單位以績效工資名義,從課題經費中向單位在職人員發放津補貼85.69萬元。

  5

  資金“托管”

  工信部違規滯留兩億資金

  過去5年,商務部、工信部、中國科學院都曾兩次被查出資金“托管”問題,即將資金交給其他單位代為核算、代為管理。

  商務部2007年和2008年,將400萬元專項資金撥付給與項目毫無關系的一家公司代管;2009年,又將本級收入5113.79萬元,存放在所屬單位,未按規定納入部本級賬戶核算管理。

  工信部2009年被查出,其電子發展基金創業風險投資項目應直接上繳財政的項目分紅和股權轉讓收益等共計人民幣1.46億元、美元1118.21萬元,滯留在盈富泰克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2012年,工信部又被查出,所屬軟促中心通過簽訂虛假設備租賃合同,將科技重大專項資金416.2萬元,轉移至兩家民營企業,在扣除37.27萬元手續費后,將余額以服務費名義,轉回部屬其他單位。

  6

  資金閑置

  財政部資金閑置三度被點名

  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的審計報告,三度提及財政部“三里河二區一號辦公業務用房危舊房改造”項目引發的資金閑置問題。

  如2009年度報告,“截至2009年底,財政部2006年以來安排的三里河二區一號辦公業務用房危舊房改造資金累計5477萬元,實際僅支出410.37萬元”;“項目進展緩慢,預算資金閑置5066.63萬元”。

  2010年度報告,“‘三里河二區一號辦公業務用房危舊房改造’等2個項目立項至今已逾5年,尚未動工”;“截至2010年底,項目結余(結轉)5580.68萬元,資金長期閑置”。

  2011年度報告,“由于實際拆遷費用大大超出概算,‘三里河二區一號辦公業務用房危舊房改造’項目立項后未能動工已近6年,至2011年底結存資金4998.32萬元”。

  7

  資產流失

  質檢總局出租房屋牟利

  通過出租房屋牟利,由此導致國有資產(資金)流失,或陷入流失風險,此系審計頑疾。

  過去5年報告中,質檢總局、外交部、安監總局、國家旅游局、國防科工局、貿促會等6單位,多次上了“頑疾榜單”。

  例如質檢總局。2008年審計查出,質檢總局及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未經批準,將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收取的租金3326.69萬元未按照“收支兩條線”規定進行管理。

  2009年再次查出,質檢總局將辦公樓和行政辦公用房各一處,分別委托給所屬單位管理或出租,把收取的資產占用費400萬元作為事業收入、租賃費340萬元作為經營收入。其9個直屬局和計量院,未及時上繳固定資產出租、處置等收入7668萬元。

  2011年又查出,質檢總局所屬北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出租行政單位辦公用房取得收入23.03萬元,未按規定及時上繳財政。

  8

  違規收費

  環保部轉嫁會議費

  2011年度審計報告曾“點名”批評國土資源部、環保部的違規收費“屢審屢犯”現象。

  報告中指出,2010年審計,已責成國土資源部所屬礦產資源儲量評審中心停止違規收取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服務費,但“本次審計發現這項收費仍未停止,也未另行解決經費來源,2011年收費1064.24萬元”。

  “以前年度審計指出的環保部核安全中心違規變相收費問題仍未糾正”,報告中說,“2010年至2011年,該中心以核電廠建設前期設計研究名義與有關單位簽訂收費服務合同金額共4356萬元,已收款1343萬元;以中國環境科學學會的名義與6家公司簽訂收費技術咨詢合同金額共240萬元;向評審對象轉嫁會議費和專家咨詢費等約900萬元”。

  同樣違規收費“屢查屢犯”的還有財政部、住建部、水利部、原鐵道部、知識產權局、貿促會等6部門及其所屬單位。

  9

  違規招投標

  商務部議標招承包方

  為杜絕商業賄賂、貪污腐敗等行為,國家制定了嚴格的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規定。但過去5年,商務部、文化部、環保部、住建部、知識產權局、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等6單位,多次被查出違規招投標。

  商務部2008年被查出,將應公開招標的項目,以議標方式選定了施工總承包企業。2012年,商務部再次被查出,部分項目支出共5941.38萬元未按規定公開招標。

  住建部2010年被查出,該部住房保障司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統計報表信息系統”項目,以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中標單位,中標金額198萬元。

  環保部2011年被查出,所屬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環境規劃院、衛星環境應用中心,招投標時或未公開招標,或被投標人以串通投標方式中標,涉及金額總計1720萬元。

  此外,各年度報告還曝出國土資源部、國家體育總局、外交部、海關總署、國家旅游局、國家測繪局等6單位及其所屬單位的規避招投標“技巧”。

  10

  假發票入賬

  出版總署4000萬發票違規

  過去5年,科技部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都曾兩度被查出假發票或不規范發票入賬問題。

  科技部2010年被查出,所屬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收受兩家工程承擔單位提供的12張假發票入賬,票面金額共計433.51萬元。2012年又被查出,科技部部本級使用收款單位提供的已作廢資金往來收據入賬,涉及金額17萬元;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使用施工單位提供的兩張假發票入賬,涉及金額12.37萬元。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2009年被查出,支付的4212.80萬元出版費用,未取得符合規定的發票;2010年又被查出,署本級及所屬信息中心的報賬憑證中,有業務真實但憑據虛假的發票432張,金額共149.9萬元。

  事實上,假發票或不規范發票入賬,也一直是審計“頑疾”之一。

  2009年度,發改委、公安部、人社部、國土資源部、衛生部、央行、國資委等16個單位,不規范發票、假發票共計約涉及金額5368.14萬元。

  2010年度,外交部、農業部、工商總局、國防科工局等6單位,不規范發票、假發票共計約涉及金額1796.27萬元。

  2011年度,國家民委、住建部、貿促會等5單位,不規范發票、假發票共計約涉及金額1088.85萬元。

  【揭秘1】

  超標辦公樓如何建起?

  初步統計,過去5年的審計報告,曝光了約18個違規樓堂館所,并揭示了在國家禁令下,違規樓堂館所的十類“出籠”過程。

  第一類是超概算,即建設過程中不斷超標。如外交部所屬外交學院新校區擴建一期工程,至2012年3月底,尚未全部結算,實際投資已超概算7697.95萬元,并未按規定報經審批。

  第二類是不按規定報批。例如國資委所屬國資委建材機關服務中心,在“食堂改擴建及南新樓加固改造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未經報批改變建設內容,將食堂及配套用房改建為寫字樓,截至2010年6月底,已超計劃投資916.68萬元、擴大計劃建設規模1616平方米。

  第三類是越權審批,如公安部,曾越權審批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報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證密鑰管理中心等3個所屬事業單位辦公樓項目,項目總投資達4.22億元。

  第四類是分拆“上市”。2011年度,地震局所屬防災科技學院在“防災技術與地震工程實驗樓”項目立項時,先后以一期工程投資2900萬元和二期工程投資2800萬元的名義,分兩次報批,規避了發展改革委對限額以上投資項目的審批。

  第五類是挪用資金,如原交通部,動用車購稅專項資金8400萬元為所屬單位建設辦公樓。

  第六類是以租代購、置換。如2004年至2008年,銀監會所屬河北保定銀監分局等單位,以租代購、置換辦公樓,涉及金額4666萬元。

  第七類是虛假發票列支,2009年,黑龍江海事局所屬黑河海事局用虛假發票列支辦公樓維修工程款35.78萬元。

  第八類是攤派籌資。2003年至2006年,原民航總局自行決定向所屬7單位收取資金1億元,用于修建中國民航博物館。

  第九類是“偷梁換柱”。2007年,國家海洋局批復了所屬南海分局申報的投資概算為2980萬元的監測預報業務樓建設項目,實際建設的卻是南海分局的辦公樓。

  第十類是上級撥款。2011年,貿促會未經報批,向駐外機構撥付1516.8萬元,用于購置辦公用房。

  【揭秘2】

  購物卡“財源”從何而來?

  一些中央部門單位將購物卡作為福利發放,購卡資金從何而來?又通過哪些名目報銷?

  例如文化部,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機關工會使用迎春聯歡會贊助費等資金,購買購物卡55萬元,38.64萬元發放給部機關職工。2009年,文化部所屬故宮(微博)博物院則從代管部門活動經費中,以辦公用品、禮品等名義報賬11張發票,金額28.20萬元,這些錢其實是購買給職工的購物卡。

  科技部、公安部所屬單位同樣如此。

  2009年底,科技部所屬電子科學技術情報研究所以“會議費”等發票報銷發給職工購物卡支出40.36萬元。2010年和2011年,科技部主管的中國科技產業化促進會以購買辦公用品等名義虛列支出,購買購物卡14.77萬元和11.34萬元。

  公安部所屬全國公民身份證號碼查詢服務中心,于2009年至2010年,以咨詢費、會議費名義報銷費用337.79萬元,實際用于購買購物卡發放給職工和客戶等。2008年至2010年,預防犯罪研究所等4所屬單位,采取虛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資金395.43萬元,用于發放職工津補貼、購買購物卡等。

  國稅總局所屬天津等6個省(市)的3個省級、3個市級、10個縣(區)級國稅部門,新聞出版總署所屬機關服務中心,也曾以會議費、招待費、物業管理保潔費、勞保用品等名義,分別套取購卡資金451.15萬元、7.55萬元。

  【揭秘3】

  國家部委怎樣“賺錢”?

  按照國家規定,中央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如對外投資、與其他單位經營合作,須遵循報批等規定。

  但過去5年報告顯示,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外交部、國稅總局、安監總局、工商總局、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民委等10部門及其所屬單位,均曾違規經營。有的經營行為導致國有資產損失,有的則為個人牟利。

  國土資源部所屬單位兩次被查出違規經營問題。2008年審計發現,所屬中國國土資源報社未經批準,分別與兩家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協議,并提前向這兩家公司支付投資款共計600萬元,這600萬元已無法收回;2010年,所屬中國國土資源航空物探遙感中心,擅自以持有的股權作為出資,與其他企業合資設立公司。

  農業部也兩次被查出違規經營問題。2008年審計發現,農業部越權批復農科院利用15畝國有劃撥農業科研土地使用權,與民營企業合作開發建設高科技綜合試驗樓,實際建成寫字樓、商鋪和商品房,農科院分得寫字樓2.88萬平方米。

  2011年再次查出,農業部所屬一單位5名在職人員,違規入股經營該中心下屬公司,至2010年底,公司財務會計決算報表的未分配利潤為4443萬元。

  農業部信息中心相關人員還曾參與設立關聯公司,獲取股利74.07萬元,并將財政資金39.98萬元轉移到該公司。

關鍵詞:審計報告責任編輯:尹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