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運輸鮮活林下產品可以減免車輛通行費
“對運輸鮮活林下產品,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減免車輛道路通行費。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自產的林下經濟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日前,石家莊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林下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在交通運輸、資金扶持、稅收減免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扶持林下經濟發展。“林下經濟,主要是指以林地資源和森林生態環境為依托,發展起來的林下種植業、養殖業、采集業和森林旅游業。眼下,林下經濟已經成為農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據市林業部門介紹,發展林下經濟,可延伸林業產業鏈條,還可以在相對較短時間內獲得收益,實現林業生產與林下經營的雙豐收。 數據顯示,目前石市擁有680萬畝有林地,其中果樹面積348萬畝,60%以上適宜發展林下經濟,蘊含著巨大的生產潛能。石市提出,力爭到2015年,全市林下經濟經營面積發展到80萬畝,綜合產值達到8億元。到2020年,全市林下經濟經營面積發展到90萬畝,綜合產值達到9億元以上。 石市要求,各級政府要根據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逐步加大對林下經濟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現代農業基地、中藥材示范園建設、農業產業化、扶貧開發、農業綜合開發、林業貼息貸款等項目資金和農機補貼等政策性補助資金,優先對林下經濟發展予以扶持。 對運輸鮮活林下產品,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減免車輛道路通行費。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銷售本社成員自產的林下經濟產品(初級農業產品),視同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農業產品免征增值稅。對發展林下經濟過程中的農業機耕、機灌、病蟲害防治、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免征營業稅。對企事業單位從事林下種植、養殖和產品采集、初加工所得,依法免征(減免)企業所得稅。 |
關鍵詞:道路通行費,農產品,減免 |
責任編輯:王培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