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新策略:著力“治標”初顯成效
自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國從中央到地方,持續掀起的反腐風暴讓輿論聚焦中國新一屆領導層的反腐思路。
“打鐵還需自身硬”、“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踏石留印、抓鐵有痕”、“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履新以來,高層頗為形象的反腐表達在獲得民意支持的同時,反腐思路也愈加清晰。
2013年1月23日,中紀委學習貫徹十八大精神研討班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首次提出,當前反腐,要以治標為主,為治本贏得時間。相較于以往“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的慣用提法,王岐山的表述被輿論解讀為新領導層的反腐新策略。
十八大以來,從出臺八項規定整飭工作作風,到嚴打“老虎蒼蠅”,問題官員接連落馬,再到紀檢監察系統“退卡”整頓會員卡腐敗,十八大之后,高層“治標為主”的反腐“組合拳”已初現成效。
自2004年中共十六屆四中全會提出以來,“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16字一直是中國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方針。在一些反腐專家看來,如今的著力“治標”其實是當前反腐形勢下的一種策略調整,而非方針改變。
“先‘治標’,先把那些發生在群眾身邊,群眾深惡痛絕的腐敗現象重點打擊,讓老百姓看到實實在在的反腐成果,贏得群眾信任。”中共中央黨校教授林喆在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稱,“治標”、“治本”無法徹底分開,“治本”是制度建設,需要“治標”在先,循序探索。
“治本”之策需重落實未來十年是反腐機遇期
“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其實,在今年年初的十八屆中紀委二次全會上,習近平就以此句來強調反腐制度建設。此后,提出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開展抽查核實,著手改革運行十年的巡視制度,強調作風建設制度化……高層的反腐“組合拳”中,對于新時期反腐的“治本”之策已經起步探索。
除了上述制度探索,中共中央黨校教授謝春濤還給中新網記者舉例說,新一屆政府連續取消下放百余項行政審批權限,這本身也是在“治本”,“不必要的審批權廢除了,廟都沒了,誰來拜你,他們權力尋租的可能性就會減少”。
“十八大過去也就幾個月的時間,不能短時期期待健全的反腐體系一蹴而就,一些反腐制度規劃和建設還需要時間。”謝春濤說。
相對于正在探索的反腐制度建設,一些反腐專家還特別強調,制度的執行和落實更為重要。
“我不認為我們現在缺乏廉政準則,以及廉潔從政相關的政策制度和要求,關鍵是怎么來有效的保證實施。這恐怕也是十八大以后我們要重點關注的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向中新網記者表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也表示,“言必信,行必果”是制度建設的前提,“我們已有的一些法規制度,存在執行不嚴、落實不到位的情況,制度形同虛設,在官員那里起不到震懾作用,在民眾心里也喪失了公信力。”
長期關注中國反腐進程的任建明今年年初曾向媒體提出過,“未來十年是中國反腐機遇期”的判斷。他向中新網記者解釋說,未來十年不僅是中國改革的關鍵期,也是中國反腐的關鍵期,國家層面需要拿出一些關鍵舉措,找到出路。
“不是說這十年就能一勞永逸完全解決所有問題,但是至少要讓人們看到解決問題的希望。”任建明說。
制度反腐如何破題?權力監督機制最緊迫
在輿論對于中國當前制度反腐重點領域的討論中,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嚴控“三公”經費、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加強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等等,這些都曾被認為是未來一個時期反腐制度建設的關鍵之處。但是在一些專家看來,反腐“治本”之策中,權力監督機制的完善更重要,也更緊迫。
“制度反腐需要時間,但是眼下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最要緊的是什么,這個需要明確和清醒。”謝春濤說,近些年來,一些環節腐敗易發、多發、高發,究其原因,就在于權力的監管缺失,當前最緊迫的工作就是針對權力監督出臺制度對策。
其實,在今年6月審計署公布的上半年已辦結的38起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中,“董事長”“總經理”“局長”“行長”“書記”等字眼頻頻出現。“一把手”以權謀私、貪污腐敗、權力缺乏制約監督機制的問題再度暴露。
任建明也認為,權力監督在未來一個時期的反腐工作中最為關鍵。“這是反腐工程中的‘牛鼻子’,是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工作,如果這個工作做好了,對于權力能夠有效的監督,‘三公’公開、官員財產公示等等,這些相對微觀的制度,才能獲得切實推進的保障。”
任建明說,對于權力的監督,應該從監督權上進行突破,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中,要讓監督權相對獨立、有權威,這是破解權力監督難題的最重要一環。
“擁有監督權的諸多反腐機構需要進行體制改革,讓它們能夠有效的、一視同仁的查辦所有腐敗案件。”任建明說,反腐不能僅僅依靠領導重視、上級掛牌督辦等等,要讓制度本身能夠起作用,做到有腐必反。
受訪專家還表示,長效的權力之“籠”,除了公權力之間的監督機制之外,還應加強社會監督,通過法制軌道保障人民監督政府的權利,上下權力監督體制的順暢和有效才是反腐制度建設的著眼點。(記者闞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