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足協不知給卡馬喬交多少稅
在國家體育總局領導與萬達集團領導就“違約金”事宜達成一致后,足管中心代表終于能夠在與卡馬喬律師談判的過程中做到“速戰速決”——面對卡馬喬手中那份白紙黑字的標準合同,中國足協根本毫無勝算,談判只是無奈之舉——卡馬喬本月離開國足,萬達集團仍然為其支付明年年底到期的合同內年薪約645萬歐元(超過5000萬人民幣),而這筆年薪產生的稅費約2500萬人民幣由足管中心支付。
參與此事的萬達集團代表石雪清今天下午婉拒了記者的采訪要求,只表示“特殊時期不好多說”,而與兩年前足管中心對卡馬喬的追捧形成鮮明反差的是,如今卡馬喬變成燙手山芋,各方都恨不得此事與自己毫無關系:萬達集團的意思是與足協形成戰略合作協議,但只負責出錢,足管中心的意思是,選擇卡馬喬屬于特殊時期、特殊背景下的產物,責任遠非足管中心所能承擔。
“人是萬達方面定的,他們和西班牙足球界關系密切,所以當初領導(足管中心副主任于洪臣)去歐洲選帥,實際上選擇余地不是很大。”一位足協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萬達的確很慷慨,2011年跟足協簽了戰略合作協議,聯賽冠名,然后3年提供5億元資金幫助中國足球提高水平,不過卡馬喬這件事,弄成這樣誰也沒想到。”
如今來討論“誰把卡馬喬帶到中國”并不厚道,卡馬喬至少可以算是世界級名帥。只不過,當初選帥時的魯莽與草率終于在兩年后釀出苦果,足管中心只是為了選帥而選帥,選帥之后再無任何規劃的做法,再次給中國足球帶來傷害——校園足球活動經費一年僅4500萬元的中國足協,居然可以在卡馬喬團隊身上如此揮霍。
一個從足協內部傳出來的消息令人哭笑不得,當初和卡馬喬簽訂工作合同前,足協領導專門向稅務部門的朋友打聽“我們要給卡馬喬交多少稅?”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就連足管中心財務部門都清楚知道的稅率,這位負責領導居然沒有打探準確。
“卡馬喬是2011年6月來的,2011年9月,國家個人所得稅進行政策調整,2012年個人所得稅就按7級稅率繳納,所以,領導提前去問稅務那邊的朋友需要給卡馬喬繳多少稅。”知情人告訴記者,“但不知道為什么領導以為給他們繳15%的稅就行了,這筆錢領導覺得還可以勉強承擔,而實際上,這個稅率接近45%。到扣稅的時候全傻眼了,而且扣稅是按稅前工資算,僅卡馬喬一個人就得讓中心繳200萬元的稅。”
且不說15%和45%的巨大差距,即便是按照15%計算,以卡馬喬團隊稅后450萬歐元的年薪標準推算,足管中心每年也要為其繳納千萬元人民幣的稅款,而按照45%計算,這份3年期合同,迫使足管中心要為幾乎一事無成的教練團隊繳納近億元稅款。
對于稅務部門而言,卡馬喬入主國足自然是天大好事,但對于足管中心而言,無疑是災難性事件——今年年初,韋迪突然由足管中心主任調至汽摩中心,已有傳言是受卡馬喬稅款事件影響,不過據記者了解,韋迪雖對此負有領導責任,但主持選帥并負責與卡馬喬簽約事宜的另有其人。
“我很懷疑當初簽卡馬喬的時候是暗箱操作,因為這份合同實在太反常了。在這種工作合同中,稅款部分的內容應該是非常重要的,怎么可能忽略掉?中超里面有的俱樂部甚至讓球員簽兩份合同,就是因為涉及到稅款問題,比如除了自己俱樂部的工作合同,再找一個香港或者國外的關聯公司跟球員簽一個補充合同,一方面俱樂部可以借此控制球員,另一方面就是希望合理避稅。”一位中超俱樂部官員曾在和記者談起卡馬喬的合同時極為憤慨,“像足協這樣連該繳多少稅款都不清楚,就稀里糊涂簽個合同簡直是聞所未聞。3年8000多萬的稅啊,算上給教練組的工資,超過兩個億了,問題是中國足球不但什么收獲也沒有,連像樣兒的比賽都打不出來了。嚴格說,這屬于給人民利益和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了,不是有問責條例么?怎么體育主管部門對決策失誤從來都是無動于衷的樣子?”
法律界人士告訴記者,200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問責情形之一便是“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而幾年后,無論從任何方面觀察卡馬喬執教國足事件,用決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影響定義此事絕不為過。
因此,送走卡馬喬、再次組建國家隊時拒絕此前表現不佳球員,更像是足管中心為掩蓋決策失誤所做的種種努力。然而,中國足球無數失敗的例證表明,足管中心的管理漏洞才是中國足球進步的最大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