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相距30余米,母親和兒子卻鮮有往來。在村委會多次協調無果后,78歲的大邑縣王泗鎮村民李蘭渝向法院遞交訴狀,將兒子告上法庭。昨日,大邑縣王泗法庭正式開庭審理此案。在法庭上,李蘭渝哭喊“兒子忘了娘”,并當庭下跪,讓人動容。
對話當事人
母親:要了半年半斤糧沒要到
記者:為什么會告兒子?
李蘭渝:我是被逼沒法了,口糧要了半年了,半斤沒要到。
記者:告了兒子,以后怎么相處?
李蘭渝:口糧我不會去他家里拿的,要么通過隊上,要么通過法院轉交。
記者:這些要求一點都不能退讓了么?
李蘭渝:不能。
兒子:母親告我我心里有個結
昨日下午3點過,記者撥通了李望倫的電話,在電話中,他告訴記者,自己正在河南一建筑工地打小工,每天除了中午休息,要從早上7點工作到晚上7點。
記者:聽說了母親的訴訟請求嗎?
李望倫:老婆已經告訴我了,常去看她這些都好說,口糧要得太多,我們不應該承擔全部責任,畢竟我都已經60歲了。
記者:老太太說你見了她都不喊,很久沒看過她?
李望倫:她脾氣有點大,見了我們很多次都會背過身不看,有時還罵人。
記者:這次上法庭,會不會影響到你們日后相處?
李望倫:多少會有點,心里有個結。
(原被告雙方均為化名)
認為兒子未盡到贍養義務、見到自己也不喊,大邑縣王泗鎮村民李蘭渝將兒子告上法庭。要求兒子在經濟、生活上盡到義務的同時,還希望兒子每個月看望自己一次(本報曾報道)。
昨日,該案作為四川省首批單獨列出精神贍養訴求的其中一例案件,在大邑縣王泗法庭開庭審理。在法庭上,李蘭渝哭喊“兒子忘了娘”,并當庭下跪;而代夫出庭的兒媳則認為夫妻倆委屈,一度氣得離開被告席。因雙方意見分歧較大,該案未當庭宣判。
庭審最后,李蘭渝的代理律師在提及“常回家看看”的訴求時說,父母掛念子女,“人近了,心就近了。”
母親掩面哭喊“你忘了娘”
昨日上午10時,在代理律師的陪同下,李蘭渝緩步走進王泗鎮一樓法庭。隨后,當有媒體記者上前詢問案情時,李蘭渝情緒逐漸激動起來,甚至突然痛哭著跪在地上,“真沒想到我七八十歲了,走到了這一步。”
而此時,受被告李望倫(李蘭渝的兒子)委托,他的妻子梁慧和女兒李琪君也來到法庭。面對法庭調查,李蘭渝在對方發言時,掏出一張白色方巾不斷抹淚抽泣。李蘭渝說,自2009年和2011年,丈夫和小兒子相繼去世后,大兒子李望倫一家并未盡到贍養義務,致使她不得不到娘家找兄弟多次借錢買口糧。
“養你這么大,為什么不給糧食我吃?”李蘭渝質問。說到此處,李蘭渝愈發激動,并在庭上哭著喊道:“你忘了娘!”
兒媳叫屈氣得離開被告席
對于李蘭渝的說法,梁慧并未否認沒有在固定時間給母親糧食。“但我們怎么可能不給她吃的。”梁慧說,因為兩家僅隔30米左右,在鬧翻之前,母親經常到她家走動,遇到吃飯的時候就一起吃。聽了母親指責后,梁慧覺得委屈,一度憤然離開被告席,呆呆地蹲坐在旁邊地上。
梁慧說,10多年前,家中成員曾達成口頭協議:父親由大兒養,母親由小兒子養。在2009年,父親去世前,都是由大兒子李望倫贍養。可就在2011年,小兒子也突然離世。
“按理說,我們已經盡到義務。”梁慧說,實際上,自家一直都在吃虧,因為母親偏愛幺兒。梁慧認為,李蘭渝每個月可以領到農村養老保險和低保共255元,此外,因為有一塊地租了出去,老人每年還有些收入,并非老人說的那么凄慘。
可常看望但糧食要多了
對于老人每年360斤糧食、15斤菜油的要求,李蘭渝的孫女李琪君稱不能接受。“我們最多給100斤糧食、5斤菜油。”李琪君說,父親今年已經60歲,除了種田,就只能靠外出打工掙錢。幫人守工地,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工資,母親又一直有病在身,家庭本就困難。
而對于“不常探望”的說法,李琪君則認為可能是在交流上出現了誤會。她記得,去年自己曾給奶奶送過肉,但因為鬧翻了,她送肉時并未與奶奶有言語上的交流。“這樣可能導致她認為大家冷落了她,但給她送肉就證明我們并沒有不管她。”李琪君說,對于“常回家看看的請求”,只要相互理解了,家離得那么近,我們天天去看都行。 (記者吳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