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召開至今已逾半年,經證實被調查或被免職的副部級高官實有8人。隨著案情推進,反腐態勢也漸被“引向深入”。
截至目前,在監察部網站的“新聞發布”一欄中,記錄了2010年9月至今的一些重大廉政和反腐的新聞。十八大之后,有關副部級以上官員落馬的新聞共有7起,涉及李春城、周鎮宏、劉鐵男、倪發科、郭永祥、王素毅、李達球等人。
除了上述落馬高官外,新華社1月17日消息稱,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
8名高官
被調查或被免職
成長經歷
多數從工人、教師等基層工作起步
綜觀8人的成長軌跡,大部分從教師、工人等最基層干起,一點點積累,成為副部級官員,除了仕途上升的機遇,其個人能力亦不可忽視。
落馬軌跡
3人落馬因下屬涉案
8人被免職或被調查的原因不外乎三種欲望超出了常規:權欲、錢欲和色欲。
郭永祥
2013年6月23日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嚴重違紀被查。
8人中,郭永祥出生于上世紀40年代末,王素毅出生于60年代初,其余6人均為50年代生人。1972年,23歲的郭永祥成為油田工人。之后用34年實現了由普通工人到副部級官員的跨越。
8人中,最為隱秘的是郭永祥的落馬。
2013年1月卸任四川省政協副主席后,郭永祥擔任四川省文聯主席。再過半年,郭永祥因嚴重違紀被中紀委調查。知情人告訴記者,郭永祥被查在當地早就小范圍傳開,但至今官方并未公布其被查的關鍵原因。
李達球
2013年7月6日廣西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李達球涉嫌嚴重違紀被查。
當郭永祥還在國企的處長職位上徘徊尋求機遇的時候,李達球已經成為廣西梧州地委副書記。
1953年出生的李達球,一步一個腳印,從農村黨支部開始,經歷了公務員的各個級別,用了37年時間,成為副部級干部。
李達球落馬之前,原來的一些“老部下”因涉案被判刑。
今年5月,鐘山縣原縣委書記譚玉和因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鐘山縣隸屬廣西賀州市,2003年~2008年,李達球在賀州市任市委書記。在譚玉和被判刑兩個月之后,7月6日,李達球被中紀委調查。
倪發科
2013年6月4日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嚴重違紀被查。
1954年出生的倪發科,用了38年,從農場知青、黨支部書記到副部級干部,一步不落地走完所有職位。
倪發科的落馬源于城市的“大拆大建”和官商勾結。據媒體報道,安徽大昌礦業集團董事長吉立昌與倪發科關系非同尋常,而倪發科則被指在上述公司有股份。
據媒體報道,在酒桌上,吉立昌曾搭著倪發科的肩膀稱“發科老弟”。
劉鐵男
2013年5月12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嚴重違紀被查。
與倪發科同歲的劉鐵男,雖然也是從科員干起,但其入門級別非上述3人可比。其1983年即已擔任原國家計委材料局主任科員。他從科長到副部級官員用了25年,不管是哪一層級的官員,其均身處權力部門。
在地方要員落馬之時,身處北京擔任要職的衣俊卿和劉鐵男事發原因則極其類似,都源于網絡舉報。
劉鐵男的落馬,與情人和官商勾結有關,但直接原因是媒體人實名微博舉報。
李春城
2012年12月6日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
1956年出生的李春城上大學前做過知青,自哈工大畢業后,留校任教。從普通老師到副部級官員的跨越,李春城用了33年。
李春城一案,以目前消息和線索判斷,則明顯指向官商勾結和對親戚、朋友的放任或協助。
李春城主政成都期間,北部城區改造過程中,五龍山項目被一家名為成都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方式競得。而據工商局資料,上述公司的主要股東均來自黑龍江,即李春城老家。
周鎮宏
2013年2月8日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周鎮宏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比李春城小一歲的周鎮宏,同樣具有教師的工作經歷。1981年由廣東師范學院畢業后,周鎮宏被分配至廣東工學院任教,從普通老師到副部級干部,用了26年。
8人中,周鎮宏的落馬早有先兆。2013年2月8日,中紀委對外宣布,經查,周鎮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收受禮金、貴重禮品;對茂名市發生的系列嚴重腐敗案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
2009年以來,廣東省紀委查處了茂名的大規模腐敗窩案。而周鎮宏在2002年至2007年間主政茂名,腐敗窩案正是其落馬的根源所在。
衣俊卿
2013年1月17日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因生活作風問題被免職。
與周鎮宏和李春城的教師經歷相比,中央編譯局原局長衣俊卿完全是一位學術型官員。其一直在學術和準學術機構供職,在調任北京前,已經是黑龍江大學的博士生導師。
對于衣俊卿被免職的原因,媒體的消息十分簡單:因為生活作風問題不適合繼續在現崗位工作。
而在今年初衣俊卿被免職前,女博士常艷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衣俊卿婚外情。
王素毅
2013年6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原常委、統戰部原部長王素毅嚴重違紀被查。
1982年,王素毅從內蒙古原計委能源處干事做起,用了28年,完成了從科員到副部級官員的跨越。
據媒體公開報道,王素毅落馬亦可能牽扯其原下屬案發事宜。
2012年7月,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區長薛維林,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法院認定,2007年至2011年,薛維林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牟取利益。今年3月,巴彥淖爾市副市長李石貴在包頭市中級法院受審。2005年4月至2011年11月間,李石貴利用職務便利,在置換土地、城市建設開發、解決農業貸款等項目上接受請托,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1536萬元。而王素毅則在2003年至2010年間主政巴彥淖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