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臺新規:畢業生離校未就業檔案免費托管
昨日(17日)記者獲悉,我省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從2013年起,我省將有就業意愿的應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對有就業意愿的,及時提供用人信息;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援助。力爭高校畢業生初次就業率達到70%以上,年底就業率達到85%以上。 我省將充分利用短信、微博、移動互聯平臺、無線城市求職通等渠道為登記求職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定向發布就業信息。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要建立招聘信息互聯共享機制,實現轄區內招聘信息聯網共享,使高校畢業生在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服務平臺都能看到及時有效的招聘信息。年底前我省至少開展1次覆蓋全省的網絡招聘活動。 《意見》提到,我省將認真實施“創業幫扶工程”,將有創業意愿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創業幫扶工程范圍,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廣泛收集受大學生歡迎的創業項目,舉辦針對離校未就業畢業生的“創業大講堂”,依托創業孵化園或創業孵化基地,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創辦的創業實體提供創業孵化服務。對有創業愿望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開辟小額擔保貸款“綠色通道”等。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對轄區內的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進行調查摸底,將零就業家庭、殘疾等符合就業困難條件的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列為重點工作對象。對殘疾高校畢業生,要配合殘聯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對接受各項就業創業服務后仍難以實現就業的,可開發臨時性就業崗位,保障其基本生活有著落。 對畢業年度內到當年底仍未就業的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按照相關規定,可從第二年開始申領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意見》提到,我省各地將實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并對有培訓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按規定落實相關補貼政策。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為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檔案托管、人事代理、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等一系列服務;要按規定落實好為到中小微企業、非公有制單位就業和個體經營、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免費提供2年人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服務的政策。(記者趙曉華實習生梁牧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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